该院具有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的干警占全体干警总数的87%以上。
在全市法院年度目标考评中连续两年排名第一。曾被评为全省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全省优秀法院、省级文明单位等荣誉,荣立集体二等功1次。
该院确立“四型法院”为建设目标。始终坚持把创建学习型法院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该院要求全体法官在全力提高“两个素质”的同时,努力提升调研能力。2008年以来,全院共有83篇新闻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刊发,有11篇调研文章在市级以上法制刊物上发表。
该院注重将制度建设赋予文化内涵,用制度规范干警行为,用制度激发工作热情。相继出台了《明水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办法》、《明水法院庭审考核办法》、《明水法院裁判文书评审办法》等66项规章制度,特别是今年3月对所有规章制度进行了梳理,编辑成《明水县人民法院规范化管理制度汇编》一书,该书涵盖了综合管理、审判执行、司法政务管理、队伍管理、党风廉政等各个方面,通过制度的“刚性”约束,明确法官该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规范法官行为。
该院努力丰富司法调解文化内涵。该院积极顺应新形势下审判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的需求,着力构筑大调解格局,并且在实践中探索出诉讼调解的“三个调解”、“四项机制”、“五字促调”的新方法,该方法在2008年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明水现场会上进行了专题介绍,并作为经验在全市法院系统进行推广。该院还完善了院长接待日、案后回访制和判后答疑等行之有效的方法,推出了“五心服务”化解信访新举措,实现连续三年无越级上访和进京上访。2008年以来,共审结民商事案件1441件,其中通过调解或通过调解后撤诉1386件,调撤率为96%,居全市法院之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