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切实加强对调研工作的领导,调研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像重视审判工作那样重视调研工作。一是将调研工作纳入全院总体工作,变部门行为为全院行为,做到四个“一同”。即每年初在提出全年工作任务时,将调研工作一同部署;在重点工作推进中将调研工作一同安排;在听取各业务部门工作汇报中,安排调研室一同汇报;在开展有关活动中,对调研室向其他相关部门一同提出任务要求;在创先争优表彰奖励中,对调研部门人员和其他部门人员一样对待。二是提供保障条件,提高调研能力。在全院人力紧缺的情况下,将调研室由过去的三人配备到五人,平均年龄在三十岁左右,调研室人员的文化结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实现了最大优化。院里为调研室订阅了近20余种报刊资料,满足了调研人员的学习和研究需要。三是为使调研工作能够及时掌握、了解全院的重大工作部署和工作动态,根据院党组安排和工作需要,调研室主任可以列席院长办公会、审委会、专门工作的情况通报会、上级领导机关视察、检查工作的汇报会,从而使调研部门能够先入一步地了解掌握相关情况,为确定调研课题组织开展调研工作奠定基础。
调研工作要着眼于成果转化。该院的调研工作有三种形式,一是由院领导确定调研课题,调研室、政工科、审管办、纪检组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以这种方式调研形成的结果可以立即变成院党组和院领导的决策。例如:在新形势下审判管理怎样加强,审判管理管什么、怎么管对这一问题,党组组织上述部门参加,进行了调研,根据调研情况,最终,明确了审管办的七项职责,通过整合审管资源,形成了让胡路区法院审判管理的“一个意见”和“七个规则”,彻底改变了过去有人不专,有责不清,有职不一的状况,开创了审判管理工作的新局面。二是由部门组织进行的专题调研,这种“调研形式”比较灵活,不占用更多人力、相对来说调研更具有针对性。如:纪检组《关于廉洁司法情况的调研》,政工科《关于加强法官队伍建设的调研》、办公室《关于机关管理情况的调研》、立案庭《关于立案工作有关情况的调研》。各部门调研工作的开展,形成了全院大调研的格局,通过调研不但推进了本职工作的进行,也提高了部门同志文字综合、研究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三是法官个人的调研,这种调研多是法官结合审判实践自己进行,法律专业性强。由调研室列出参考课题,下发到法官手中,并负责组织协调、文字指导、催办落实,对上推荐,调动了法官调研的积极性。近两年来,全院法官个人共撰写调研论文90篇,推动了调研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