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中级法院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我院组织的全省首届优秀知识产权、涉外商事裁判文书评选活动顺利完成。此次评选活动,各中级法院共推荐知识产权裁判文书62篇,涉外商事裁判文书4篇,省法院推荐知识产权裁判文书8篇,涉外商事裁判文书2篇。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经过评委会初评、复评,共评出获奖裁判文书17份。经研究决定,对以下个人予以表彰:
中级法院
一、 荣获知识产权、涉外商事裁判文书一等奖的3名
杨宝鑫 (2011)哈知初字第7号民事判决书
及思伟 (2008)哈民涉外初字第17号民事判决书
二、 荣获知识产权、涉外商事裁判文书二等奖的3名
常榆德 (2009)哈知初字第96号民事判决书
(2010)哈知初字第197号民事判决书
孙世明 (2010)齐民知初字第3号民事判决书
张 敏 (2009)绥中法民三初字第25号民事判决书
三、 荣获知识产权、涉外商事裁判文书三等奖的3名
常榆德 (2009)哈知初字第98号民事判决书
(2010)哈知初字第211号民事判决书
孙世明 (2010)齐民知初字第58号民事判决书
姜 波 (2010)牡民商初字第16号民事判决书
省法院
一、 荣获知识产权、涉外商事裁判文书一等奖的1名
李 锐 〔2011〕黑知终字第10号民事判决书
二、 荣获知识产权、涉外商事裁判文书二等奖的2名
马文婧 〔2010〕黑知终字第47号民事判决书
刘淑敏 〔2008〕黑知终字第49号民事判决书
三、 荣获知识产权、涉外商事裁判文书三等奖的3名
李 锐 〔2009〕黑知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书
马文婧 〔2010〕黑知终字第38号民事判决书
曹 欢 〔2010〕黑商外终字第1号民事判决书
希望以上获奖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知识产权、涉外商事审判工作作出更大的贡献。全省各级法院要认真学习上述同志爱岗敬业、精益求精、争先创优的精神,在工作中全面贯彻“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始终秉持能动司法、服务大局的司法理念,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知识产权、涉外商事审判队伍,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