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新和加强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工作,提升管理水平,增强管理效能,进一步深化司法管理年活动,促进和保障三项重点工作深入落实,推动全省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结合全省法院审判实际,现就建立完善审判管理工作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刻理解审判管理的重要意义
1、要着眼于三项重点工作的高站位深化认识。充分认识开展司法管理年活动,是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深化“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抓手和载体,是实现新时期全省法院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践行“三个至上”指导思想、“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和落实“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方针的必然要求。其中,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是司法管理年活动的核心内容,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方面,是提高诉讼矛盾化解水平的重要途径,是公正廉洁执法的重要保证,是“三五”改革纲要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三项重点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必须坚定不移,全力推进。
2、要着眼于服务保障大局的新形势深化认识。充分认识当前我省跨入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进入深化改革开放、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科学发展的关键时期,各种社会矛盾累积叠加,敏感性、关联性、对抗性日益增强,保障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更加繁重。全省法院必须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强民生工作、构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等一系列决策部署,大力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更好地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更好地维护人民权益,为我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3、要着眼于群众对司法的关切期待深化认识。充分认识当前司法办案与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要求新期待还有相当差距。全省法院面临的司法需求空前增多、司法任务空前繁重、矛盾纠纷空前复杂、诱惑考验空前严峻。只有大力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向管理要公正、要高效、要廉洁、要形象,实现司法公正、廉洁、为民这一总目标,才能适应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需要,落实好司法为民的根本要求,才能有效解决人民法院自我评价与外部评价的差距问题,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4、要着眼于实现全省法院科学发展深化认识。充分认识当前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司法资源配置不够合理、审判执行工作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已经成为制约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瓶颈”。全省法院必须更加注重科学管理,更加注重创新管理机制,更加注重挖掘内部潜力,更加注重统筹兼顾,各级法院领导要克服“办案忙,顾不上管理”,“怕丢票,不敢管理”,“缺乏奖惩手段,不好管理”等各种思想障碍,坚定以强化管理监督服务保障办案的信念。通过大力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调整人员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审判执行工作运行机制,增强队伍建设活力,推动全省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二、把握原则要求,不断改进审判管理的方式方法
5、要明确基本原则。必须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做到围绕办案抓管理,围绕便民抓管理,围绕法官抓管理;坚持以制度为途径,完善审判管理制度体系,完善审判管理指标,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坚持以统筹为方法,落实好全员管理、全程管理、全面管理的要求;坚持以创新为动力,进一步创新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机制,创新管理办法;坚持以科技为保障,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信息化应用力度,确保审判信息安全。
6、要健全责任体系。建立完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审判管理责任体系。要明确司法人员的岗位责任,做到每位法官,每个审判执行工作环节,都要根据法律规定明确办案责任。要明确管理的责任,认真落实管理的任务在院领导、管理的责任在庭室、管理的督导在专门机构、管理的主体在干警的要求。要明确抓落实的责任,做到司法办案有规范,执行规范有监管,监督管理有记载,记载情况有评查,评查结果有应用。要明确责任追究,加强对违纪违法问题、失职渎职问题和司法过错问题的问责追究。
7、要注重从严管理。抓好现有管理制度的清理完善,健全各项业务、各个环节的操作规程、工作标准,强化配套措施,突出针对性、增强适用性、体现民主性,把握好不同部门、不同业务的个性特点,由广大干警共同参与,共同制定,不留死角,全面覆盖。对制度的执行情况和评定结果及时通报,对执行不力者严肃批评,责令整改。坚持有功必奖、有错必罚、有责必究,把考评结果与奖惩、职级挂钩,增强干警对管理制度的尊崇度和敬畏感。
8、要落实以人为本。妥善处理好从严管理与从优善待的关系,充分关注干警的需求,创造有利于干警施展才能、释放潜能的工作机制和环境,为干警开展工作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要注重民主管理,充分尊重、信任、理解干警,充分调动干警的主观能动性,使审判管理有利于平衡各种工作关系,有利于平复干警思想情绪,有利于缓解干警心理压力,有利于增强干警的责任感和办案积极性。
9、要强化监督功能。抓好对自由裁量权行使的监督,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的范围、规则、程序和要求,细化指导标准,及时监督、纠正存在问题,防止合法程序下办错案、瑕疵案;抓好对主要风险节点的监督,加强对重要岗位、重要环节、重要事项的监控,注重监管关口前移,由结果监督向过程监督、事后监督向同步监督转变,形成对主要风险节点进行问题排查、质量监控和风险预警机制;抓好日常监督,坚持日常督促检查、日常提示诫勉、日常考评记载,充分发挥院、庭长的监督、指导和把关作用;抓好接受外部监督工作,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探索人民群众的监督进入审判执行过程的方式,完善接受人大、政协、检察机关和新闻媒体监督的程序和配套措施,完善领导接访、民意沟通、公开审判、司法互动和司法监督员、廉政监察员制度。
0、要依托网络优势。不断增强管理的科技含量,逐步掌握管理的现代方法,有效满足对案件进行程序控制、审限跟踪、质量监管、动态管理和质效考评的系统性需求,增强管理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有效防止和减少人为干扰和差错,降低司法成本,提高司法效率。要着力推进“天平工程”三级联网项目建设,着眼长远发展目标,积极推进信息技术在排期开庭、质量评估、审判流程、档案管理、绩效考评等方面的应用,推进网上立案、远程视频提讯、网上查询等工作,加大软件研发、系统升级力度,努力提高网络技术应用水平,形成更加科学配套、易于操作的司法管理体系。
三、创新工作机制,切实增强审判管理的综合效能
11、建立完善案件审判流程管理机制。针对案件审判流程管理衔接不力、运转不畅、成本过大、效能过低等问题,统一规范、施行《全省法院案件审判流程管理规则(试行)》,加强对立案、分案、开庭、裁判、执行、归档等审判流程节点的监控管理;建立审限动态监控机制,找准影响审限的主要节点,有针对地进行重点监控,综合运用审限跟踪、督促检查和情况通报等手段,严防人为拖延和超审限办案,促进案件收结平衡,保障审判活动公正、高效、有序进行;建立科学的分案机制,推行随机分案方式,从立案环节避免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建立完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合理调配司法资源,促进审判工作高效顺利进行。
12、建立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针对发现和纠错功能落实不到位、工作瑕疵和司法过错等问题,统一规范、施行《全省法院案件质量评查规则(试行)》,形成常态化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从实际出发开展定期评查、专项评查和重点评查,以定期评查纠正常见性错误,以专项评查促进专项整改,以重点评查解决突出问题。要明确评查机构、评查人员和评查职能,规范评查范围,改进评查方法,加强评查结果的运用,通过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各级法院对本院已结案件审理程序、实体处理及裁判文书等情况的检查评定,促进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提高。要认真落实省法院《关于开展“万件案件大评查”活动实施方案》,坚持开展重点案件评查活动,通过连续三年坚持不懈的评查,表彰先进,纠正差错,促进审判质量提高,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13、建立完善审判质效评估机制。针对审判质效评估指标完整性、客观性、实用性不强等问题,统一规范、施行《全省法院审判质效评估规则(试行)》,把宏观层面的审判质量评估与微观层面的案件质量评查有机结合起来,以一定的评估模式和计算方法,围绕集中反映审判质量、效率、效果的核心指标,对全省各级法院、各审判执行部门和法官的审判质效情况进行量化评估、排序通报,推动树立正确的审判质效观念,激发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全省法院审判质效。
14、建立完善裁判文书制作标准。针对裁判文书制作说理性不强、透明度不高、用语不规范等问题,统一规范、施行《全省法院裁判文书制作规则(试行)》,务求裁判文书用语通俗、简洁,论证说理充分、透彻,适用法律准确、适当,能够清楚地反映裁判过程、事实、理由和依据,让当事人看得明白、看得服气。要总结推广一些法院裁判文书附注法律条文、执行申请提示及做好判后答疑的经验做法,增强当事人对裁判的理解和认同。
15、建立完善工作绩效考评机制。针对激励机制不够配套完备、审判质效与工作绩效考评脱节等问题,统一规范、施行《全省法院绩效考评规则(试行)》,规范干警执法档案样式文本、录入管理办法,建立不同部门、不同类型、不同人员的执法档案,真实记载干警司法质量、效率、作风和考评结果等情况,为强化日常管理和动态管理提供依据。在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工作绩效的基础上,要建立审判管理与考核奖惩对接机制,将审判绩效考评结果引入到法官的奖惩考核中,作为法官评先选优、晋职晋级的主要依据。通过工作绩效考评,评出让人信服的差距,评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评出司法办案的积极性,形成靠审判实绩选人用人的正确导向,真正把管理的成效显现出来。
16、建立完善审判过程监管机制。针对过程监管不力,特别是对主要风险节点监管盲点多、功能弱、反应慢等问题,加强审判的层级监管。进一步修订、施行《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对重大疑难案件、重大审判问题的决策、监督和指导职能。修订、施行《院长、庭长审判管理和办案规则(试行)》,坚持院、庭长直接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使问题发现在合议庭,矛盾解决在合议庭,裁判产生在合议庭,责任落实在合议庭,提高合议庭的审判能力、司法水平和工作效率;强化院、庭长在审判质量把关、裁判文书签发、审判质效管理、法官业绩考评等方面的职责,及时发现、依法纠正存在的问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把审判工作层级管理的措施落实到位。修订、施行《合议庭办案规则》,充分发挥合议庭的监督制约作用,强化审判长在审理案件中的组织、引导、协调作用,强化合议庭成员庭前阅卷、法庭审理、庭后合议等职责,对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适用法律、裁判文书和服判息诉共同负责。
四、强化保证措施,确保审判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17、要建立管理机构。省法院和各中院要积极争取编制,设立独立建制的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审判管理的组织、协调和制度建设、案件评查等工作,把审判管理由分散管理转变为与集中管理相结合,由侧重依靠院长、庭长监督管理转变为与审判组织和专职机构相结合的监督管理模式。各基层法院应强化审监庭质量监督和审判管理的职责。要加强审判管理工作力量,择优选调熟悉审判工作、具有审判经验和调研能力的同志充实到审判管理部门,不断提升审判管理水平。
18、要切实加强领导。各级法院要把推进审判管理机制创新纳入重要日程,摆上突出位置,定期研究解决审判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院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负起管理的整体协调及重大疑难问题的决策责任;主管领导要承担起分管部门的管理监控及疑难复杂问题的协调责任;审判管理部门要牵头抓好相关工作和管理项目的组织实施及协调落实工作;各审判业务部门要担负起日常直接监管的责任。要实行管理问责制,各级法院党组和审判委员会要经常听取推进审判管理情况的汇报,抓好督促落实,对尽职尽责的要给予有力的支持、提供必要的组织保障,对失职失察的要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查究问责,真正把管理责任落实到院、落实到庭、落实到人,形成管理好、风气正、士气高的良好局面。
19、要深化组织实施。各级法院要健全推进审判管理机制创新实施方案,对主要工作、主要节点、主要时限要细化,重要工作必须明确责任、倒排工期、落实到人,着重抓好岗位责任制和各项制度的落实。要认真查摆审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清理各项制度,组织专人研究设计管理模式、管理办法,尤其要注重借鉴先进法院的管理经验,结合自身实际,取长补短,完善管理措施。
20、要加强监督指导。建立完善审级管理机制,上级法院要抓好对下审级管理,进一步加强宏观指导,充分运用审判质效评估数据,深入研判审判执行整体态势,发扬成绩,查找短板,分析原因,提出对策,推动审判执行工作的协调发展。要加强对审判管理工作的督导检查,对落实不力、监管滞后的,要组成工作组,帮助其加强薄弱环节,完善管理体系,确保有效施行。省法院和各中级法院都要建立推进审判管理机制创新联系点,并注意及时总结联系点的经验做法,通过各种形式推广交流,充分发挥联系点的示范带动作用。要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反馈审判管理情况、存在的问题和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为全省法院推进审判管理机制创新提供决策依据。
21、要搞好统筹兼顾。积极稳妥地处理好管理与服务、审判与管理、他律与自律、管案与管人、局部与整体的关系,确保取得良好的管理效果。把加强审判管理纳入落实三项重点工作、深化“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与推进执法办案有机结合起来,坚持执法办案与审判管理两不误、两加强,通过加强审判管理提升执法办案水平,切实发挥为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的促进、服务和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