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事迹
潘英华,女,1961年4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现任南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
25年来,她扎根于民事审判工作一线,凭着对审判事业的热爱和忠诚,坚持依法公正办案,认真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共审结各类案件3500多件,调解率达90%以上,承办的案件无一重审改判、超审限、上访缠诉。她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题,民事案件相对比较琐碎,但是她总能耐心细致地对待每一起案件。有困难的当事人上门借钱,她都想方设法帮助解决;遇到有残疾的当事人,她就登门了解案情,积极做好案件调解。在她的眼里,当事人就像是她的亲人,始终把他们的利益置于第一位。有一次,当事人堵气将孩子扔在法庭上,她二话没说,把孩子领回自己家一住就是七天。多年来,她始终严格遵守“五个严禁”的规定,坚持廉洁司法,公正司法,拒礼拒贿达5万余元。
她曾被评为全市法院先进个人、全全市政法系统先进个人、全市三八红旗手、全市妇女维权先进个人、感动鹤岗十大人物、全省优秀法官、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模范法官,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2013年,潘英华被省文明委授予全省“敬业奉献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人物通讯:
她是一块燃烧着的煤
——记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潘英华
她,是个很平常的人,每天做的也是十分平常的事,但就是在这样经常费力不讨好的岗位上,她坚持了26年;
她,是个很普通的人,每天她耳朵里灌的都是各种各样的酸甜苦辣,但她却以苦为乐地把这些一直听到了即将退休的年龄;
她,是个特别热心的人,为了能给别人多一些帮助,常常没事找事;
她,很象一块煤,在平凡中燃烧着自己,温暖着别人。
时间,可以演绎平庸,也可以创造伟大。
潘英华,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
从迈进南山区法院民庭的大门那一天起,她就再也没有“逃”出过“民事”。26年间,她共审结了3360余起各类民事案件,调解率达到90%,且无一重审、超审限、上访缠诉案件。
“你给群众送上一团火,群众就给你一颗滚烫的心。”
“潘英华啊,办事公道!”在百年煤城鹤岗,提起潘英华,认识她的人都这么说。
更有一些人,说到潘英华,把大拇哥挑得老高:“她的心肠热着哪!”大家说,她就象一团火,给我们送来温暖。
去年春节后上班的第一天早晨,不少干警还沉浸在节日的喜庆中,刚走进办公楼,就发现有一点“异常”:一位盲人妇女拎着两瓶白酒,和一个十多岁的小女孩老早就站在潘英华办公室门口。
潘英华刚一露面,小女孩就向盲人妇女喊道:“妈妈,潘阿姨来了!”盲人妇女把手中的两瓶白酒晃了晃,对潘英华说:“过年了,潘大姐可别嫌弃俺们礼薄啊,多少是俺们的一点心意!”原来,盲人妇女叫侯桂贤,丈夫肢体残疾,两口子以修鞋为生,生活虽谈不上富裕,倒也平静。可不知什么时候,丈夫却迷上了打麻将,鞋也不修了,家务活也不干了,侯桂贤咋劝、咋吵也不顶事,没办法,一气之下想到了离婚。她听邻居说潘英华审理案件“公道”,就通过邻居打听到潘英华的电话,向潘英华诉说了自己的情况和想法。潘英华听完她的叙述,劝她先消消气,答应找时间劝劝她丈夫。
几天后,潘英华真的来了,当她看到在麻将桌上恋战的侯桂贤丈夫,就一顿劈头盖脸地批评:“一个大男人,成天打麻将,能有什么出息?都说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可你在孩子眼中成了什么人,她向你学什么?”
两天后,侯桂贤又一次感到意外:潘英华给侯桂贤打来了电话,询问她家情况。侯桂贤激动地说:“潘大姐,真是谢谢您了,还想着我家的事儿呢,俺家他改了,我们和好了!”可是,几天后,侯桂贤再一次感到了意外,潘英华拎着10斤鸡蛋又来了!原来,上次潘英华来找她丈夫时,看到她家生活不太富裕,同时也想“验证”一下她丈夫能不能把贪恋麻将的心收住,特意再过来看看。这次,看到两口子有说有笑地忙活手中的活计,潘英华的心才放下。.
一块心病在潘英华的帮助下得到解决,侯桂贤心存感激,便趁过春节,买了两瓶酒看望潘英华,才有了春节过后第一天给潘英华“送礼”的情景。两瓶简装普通白酒,礼很薄,情义很重,这是群众对潘英华的认可和爱戴,不收下就冷了群众的一片心,潘英华只好收下了这份沉甸甸的礼物,又掏出100元钱,送给孩子“压岁”。
从法律角度上说,侯桂贤不是案件当事人,潘英华没有接受她咨询的义务,更没有在她未起诉时就调处她家庭矛盾的责任,可是,潘英华这么做了,而且乐此不疲,她说:“我的工作,说不清是份内份外,该干不该干,只要是群众满意高兴,只要是对社会的和谐安宁有利,我就觉得干得对!”
这样的事,潘英华做了一件件:为被告父亲安排临时性工作,为老年离婚的当事人介绍老伴,为生活困难的当事人送去大米、豆油、面粉……。
潘英华说:“你对群众有多亲,群众对你就有多近;你给群众送上一团火,群众就给你一颗滚烫的心。”
“不仅要‘案结事了’,还要案结事‘好’”
这是一组骄人的数据:26年来,潘英华共审结3360余起各类民事案件,其中绝大多数是涉及家长里短、婆婆妈妈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结案率为100%,调撤率为92.5%,无重审改判,无超审限和信访,无违法违纪。这就意味着每年她要审结130多件案件,其中只有十多件案件是以判决方式结案,其余案件均通过调解方式息诉止争。
尽管这26年间,潘英华办案数量不断增加,却始终实现着“案结事了”的办案效果。然而,潘英华并未满足于“案结事了”,她想得更远,走得也更远。她觉得,“案结事了”,只是最大限度消除不和谐因素,还应该尽最大努力让当事人重修旧好,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做到案结事“好”。她想到了,也做到了。
姜再梅因传播法轮功被判四年有期徒刑,丈夫早就对她练法轮功一肚子不满,便起诉和她离婚。潘英华接手这个案件后,带领其丈夫来到姜再梅服刑的哈尔滨某监狱,鉴于当时双方的坚决态度,只好调解二人离婚。可是,潘英华从姜再梅的眼睛中还是读出了对丈夫、对孩子的丝丝眷恋,她是不愿拖累丈夫才坚决离婚的,潘英华记在心上,一直也没有放弃努力。此后,潘英华每次出差到哈尔滨,只要时间允许,都跑很远的路去看看姜再梅,转达母亲对她的关切,捎去钱物,同时劝她迷途知返,早日回到亲人身边。期间,潘英华多次看望姜再梅的孩子,和姜再梅的丈夫不断沟通,告知姜再梅狱中的表现和对他、对孩子的挂念。
潘英华的心血没有白流,姜再梅因表现良好,刑期得到减免,2012年,姜再梅出狱后,经潘英华多次说合,丈夫和她又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姜再梅的母亲冯久兰提起潘英华,用浓重的山东口音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潘法官什么心都操到了!”
潘英华这样解释为什么要“案结事‘好’”:“婚姻家庭案件,法官如果不预想好当事人离婚以后的事情,轻易判离或者不离,都可能影响社会和谐。所以,‘案结事了’还不够,还要案结事‘好’”。她说:“我无非就是多跑跑腿,多说几句话,夫妻破镜重圆,让孩子有个圆满的家,让社会多一份和谐,我只是做了一个法官应该做的。”
“让老百姓认可,这是我最大的快乐”
潘英华在法院民事审判一线工作了26年,民事法官的苦累劳烦,不是一句话两句话能说完的。她坦荡地说:“虽然民事审判繁杂琐碎,但是能为老百姓做点实实在在的事,让老百姓认可你,我特别知足,这是我最大的向往、最大的快乐,我要把它作为我毕生的事业!”
有宽广坦荡的胸襟,才会有对事业的执著和忠诚。这给了潘英华强大的精神力量,支撑她公正清廉、辛勤敬业,让党徽焕发出璀璨的光芒。
李某是个生意人,生意经也用到了打官司上。他和女婿发生债务纠纷,把女婿告到法院。在庭前提交证据时,把一张便条也做为“证据”提交上来,声称该案处理后,给潘英华20%的提成,潘英华看后,火“腾”地上来了,她叫来李某说:“你是不相信我,还是不相信法律?这是法院,不是大超市!”李某没想到潘英华火气这么大,心想,是提成少了,还是对方比我“砸钱”更狠,心里越发没底。开庭后,潘英华耐心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女婿当庭将欠款还给了李某。事后,李某还真不食言,拿来2000元钱以示感谢,再次被潘英华谢绝,李某这才真正意识到,生意上那一套,在潘英华面前不好使,他夸赞潘英华:“真是党的好干部,廉洁的好法官哪!”
其实,潘英华非常需要钱,她爱人从1998年就下岗,先后也干了一些小本生意,还到农村养过鸡,但效益都不是太好,老人有病,孩子上学,全靠她那点微薄的工资,家里生活困难在院里“有名”。两年前为了还债,她又把房子卖掉,住到了东山区的姐姐家。远在非洲务工的儿子听说妈妈把房子卖了,知道妈妈有难处,反倒安慰妈妈:“我多挣钱,多攒钱,咱再买一个好房子。”
既便如此,潘英华还是尽其所能,帮助一些有困难的人。在搬到姐姐家不久,就发现了楼下馒头店小卢夫妇俩的难处。夫妻俩经营着小主食店,劳动强度特别大,一天的活干下来都没时间买菜、做饭,饿了就吃馒头,有时十几天都吃不上一次青菜。潘英华在了解了小卢夫妇的情况后,就同爱人商量:“现在的菜也不算贵,咱家做菜时多做一点,给他两口子带出来点,咱俩也不费什么事,这两口子要是一直这样挺着,身体早晚要垮的。”爱人欣然的接受了她的建议。直到现在,每天晚上潘英华都要给小卢夫妇送菜,这让小卢夫妇的亲戚朋友都很受感动。
六合社区居委会主任张淑英谈起潘英华这样说到:“潘英华做的每一件好事,在老百姓心里,这是潘英华做的,也是法官做的,更是共产党做的,老百姓说潘英华好,就是说人民法官好,就是说共产党好!”
中积和顺,外现英华。26年来,作为煤城的女儿,潘英华就象是一块煤,燃烧着自己,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释放出光和热,给群众送上明亮和温暖,书写了美丽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