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事迹
崔震,女,1970年6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民事审判庭审判员。
她忠诚履职,用细心追求办案质效。在办案中,她善于把握矛盾的焦点,善于从细微处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在今年审理的一起人身损害责任纠纷上诉案件时,发现一审原告程某提交的12.9万元医药费票据存在造假痕迹。为弄清真相,她带一名书记员前往某乡卫生院调查核实,终于查明了程某并未在该院就医的事实。她心系群众,用热心服务百姓。只要是老百姓的事,她都当成急事、大事去办。在当事人张某的左臂右腿和右手的3个手指被火车轧断人身损害赔偿案中,她并没因张某从受伤到起诉已间隔10年,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而一推了之,而是多次去铁路局进行调解,历时一年多,最后铁路局领导被她的敬业精神和当事人的痛苦经历所感动,同意一次性给付赔偿款30万元。当她亲自把钱送到寄养在福建姑姑家的张某手里时,感动得张某吃力地用仅存的两个手指作了一幅画,送给她留作纪念。
10多年来,她所主审的一、二审民事案件120余件,均在审限内结案,无发回、改判案件,无缠诉闹访。她先后荣获全省法院调解能手、省法院机关优秀女干警、哈尔滨铁路政法系统先进个人标兵等荣誉,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人物通讯:
追求正义写辉煌
——记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民事审判庭审判员崔震
崔震同志是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民事审判庭一名普通审判员,1995年调入法院工作,她学习刻苦,工作认真,作风扎实,虽然年轻却有着丰富的审判经验,所办案件调解率高、效果也好,深受人民群众的喜爱和同事们的称赞。自1998年以来,先后被评为哈尔滨铁路政法系统先进个人标兵、省法院机关优秀女干警、全省法院调解能手等称号。先后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崔震说:“这些荣誉的获得,并不是说我作了多大的贡献,而是让我体会到,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只要一心想着群众,一心为了群众,认真办案,公正办案,曾经的努力和付出总会得到群众的认可和上级的肯定。”
用细心追求办案公正
“她办案特别认真,从不放过任何疑点”,同事们这样评价她。崔震热爱审判工作,对工作认真,在法院是出了名的。她所办理的案件90%是二审案件,一审原告与被告之间,上诉方与一审法院之间的矛盾都比较突出。她经常讲,法官必须追求审判公平,而确认证据真实可靠是保证公平的第一道防线。工作中,她善于把握矛盾的焦点,善于从细微处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在今年审理的一起人身损害责任纠纷上诉案件时,发现该案社会影响较大,原审被告铁路某工务段和某县政府互相推拖责任,原审原告程某家属为施加压力多次进京上访。崔震作为这起案件的主审法官,深知如果该案处理不当将意味着什么。她一方面耐心做程某家属安抚工作,向他们表示,法官按照证据和法律规定判案,决不偏袒任何一方;另一方面认真地对该案进行审查,发现程某提交的在镇卫生院发生的12.9万元医药费票据存在造假痕迹,她就带一名书记员到巴彦县某乡卫生院进行调查,在该卫生院和县卫生局有关领导的帮助下,终于查明了程某并未在该院就医的事实,程某的家属当场表示放弃这部分诉讼请求。随着案件审理的不断深入,崔震又发现程某提交的部分证据存在问题,经做工作,程某承认6000多元的心、肾疾病医药费是其母治病的费用,又主动放弃这部分诉讼请求,最后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程某家属也再未进京上访。由于体制的原因,铁路法院受案量一直不高,十多年来,崔震主审的一、二审民事案件120余件,办案数与其它地方法院同类法官相比不算多,但件件经得起检验,这些案件均在审限内结案,结案率达到100%,二审案件调撤率近60%,无错案,无发回改判,无缠诉闹访的案件。
用爱心赢得百姓依赖
有的案件在普通人眼里,就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但是对于当事人来讲,却是一件大事,甚至可能会影响到他们的一生。正是认识到这一点,崔震始终把老百姓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尽其所能地为他们排解每一个疑难纠纷,从不一味强调多办案、快办案,而是注重办好案。在同事心中,她为人正直、善良,对工作一丝不苟,在群众眼中她办案公正,对当事人一视同仁,从不问富贵、贫贱。2013年6月,她审理了一起铁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案件,被上诉人在乘坐火车时从上铺摔下,导致九级伤残。一审她胜诉了,二审庭审时崔震发现原审法院程序上有瑕疵,且赔偿数额判决过高。庭审后,被上诉人一再恳求她维持一审判决,并突然往她手里塞了个装满钱的信封就跑了,她马上给领导打电话汇报了此事并上交了这笔钱,后来院里对这位当事人批评教育后将这钱退还给她。但此后,这名当事人又多次找到崔震,她不厌其烦的给当事人讲道理、做工作,有一天连续谈了五个小时,午饭都忘记了吃,最后这名当事人由衷的说:“崔法官,我这么多次找你,有时还向你发脾气,说些不干不净的话,你却一直那么耐心对我,你说的这些法律上的事我虽然没弄明白,不过我相信你,你怎么判我都听你的”。这个案件发回重审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后来,这位当事人给院里送来表扬她的锦旗,这是这个法院第一次收到败诉方赠送的锦旗。
“只要是老百姓的事,她都当成急事去办,当成大事去办,家里的事却经常顾不上”。 跟她一个办公室的同事这样说。她的父亲患有肾病综合症、糖尿病、高血压及重度腰椎间盘突出,生活不能自理,常年住院,需要人在床前照顾;孩子上高中面临高考,也需要家长的关心和陪伴。而她却经常把家人放在一边外出办案,从未因家庭困难耽误工作。也许是因为有这样的生活经历,使她更能体会百姓生活的不易,更能体会法官公正、为民司法的份量。2013年在承办的一起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中,受害人崔某被列车行李架上掉下的重物砸伤脊椎,行动不便,夫妻二人均无工作,家里非常困难。为了方便当事人,崔震组织合议庭到当事人住所开庭,庭审后,当事人眼含热泪紧紧握着她的手久久不愿松开。她办案重事实讲证据,但又不机械办案,总是能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找到让双方都满意的契合点。2009年在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中,当事人张某的左臂右腿和右手的3个手指被火车轧断,父母离弃,由其祖父母抚养。虽然张某的祖父多次上访,但张某受伤到起诉已经10余年,按照法律规定已超过了诉讼时效,失去了胜诉权。张某的祖父母已经八、九十岁,并患有多种疾病,担心他们去逝后,张某的生活没了保障,多次来法院,并表示如果不赔偿,他们就继续上访,再不行老少3口都不活了。对这起上诉案件,按照法律规定,她可以维持一审判决,但她却没这么做,而是拿着张某受伤前和受伤后的照片,多次去铁路局进行调解,最后铁路局同意一次性给付赔偿款30万元。为了这笔钱不出现其它意外情况,她和同事一道远赴福建,亲手把这批钱送到寄养在姑姑家的张某手里。张某接到赔偿款后非常感动,吃力地用仅存的两个手指作了一幅画,送给崔震留作纪念。事后,有人不理解地说:“到那么远去送钱有必要吗,给他的爷爷奶奶不就完了吗!”她说:“应该得到赔偿的是失去三肢的残疾孩子,不能因为我们工作的疏忽让打赢官司的残疾孩子得不到这钱。”
用恒心提高办案能力
崔震不是法律科班出身,没有显赫的学位,是以一名普通的铁路职工的身份调到法院工作的,法律知识基础比较薄弱,为了使自己迅速地融入法官角色,崔震一心扑在学习上。白天,她与同事们一起办理案件;晚上,他在灯光下潜心学习法律专业理论,有时起草法律文书、写审理报告直至深夜。崔震深知,作为法官仅有一腔热情是办不好案的,还必须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功底和科学的工作方法。多年来,她一直坚持系统学习法律专业理论,先后学习了《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以及新出台的各类司法解释,并结合自身实际撰写了十余本学习笔记和工作体会。她积极参加自学考试,不断给自己输血充电。1997年她第一次参加全国初任助审员考试,就获得了初任助审员资格,同年,她在全省法院司法警察业务竞赛中获法律知识笔试第一名,之后在中院每次组织的法律知识考试中,均名列前茅。在审判岗位上,她还虚心向周围的优秀法官学习,不断积累工作经验,所办案件无论是当事人,还是领导、同事都给予较高评价,很快被任命为中院民庭的审判长,担起了大部分疑难、复杂民事案件审理工作。2013年,哈铁中院选择了民庭作为审判长负责制的试点,作为审判长的她深感责任和压力,她除了办好自己主审的案件,对合议庭其他同志承办的案件认真进行指导和监督外,还与同事们一起积极探索审判长负责制审判机制下,提高审判工作质量和效果的方法,边工作,边研究,总结出“审判长负责制审判工作要注意的几个问题”、“审判长负责制审判长如何负责”等多项建议,受到中院领导高度赞扬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
崔震同志就是这样一位追求公正的法官,一位对工作精益求精,对事业乐于奉献的法官,一位热心为群众服务,从不计任何报酬的法官。她从事审判工作14年来,始终牢记为民服务宗旨,处处以一个优秀法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她用自己公正无私的崇高品德树立起一个优秀法官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