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事迹
常文沫,男,1973年6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文化,1994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肇东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他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作为第一要务,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处理好每一起案件。作为一名基层法庭庭长,常文沫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提高法庭工作质效上下了一番功夫,在法庭设置候等室,内备有开水、报刊、诉讼须知、举证须知、风险告知图板,让当事人从法庭的人文关怀中感到温暖。他实行“庭长立案首问制”制度,帮助当事人客观地分析案件的成破利害和可能要承担的不利后果。为提高庭审质量,他严格要求自己,在开庭时,把举证、质证、认证作为庭审的核心,真正做到当庭辩法析理、当庭调解、当庭裁判,在庭审后,做好判后答疑。为了达到案结事了的目标,他在辖区内建立起以法庭、乡司法所、村调委会、屯调解联络员为主体的四级调解网络,通过加大指导力度,延伸调解职能,实现了由被动调处纠纷向主动防控纠纷转变,有效地把法庭的调解要素适时、恰当、稳妥地配置到辖区群众之中,取得了良好效果。
他曾荣获肇东市廉政先进个人、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届“十佳法官” 荣誉称号,并2次荣记个人三等功。
人物通讯:
真情为民终不悔
——肇东市人民法院昌五镇法庭庭长常文沫
刚过不惑之年的他中等个子,英俊帅气,见人总是笑容可掬,与人交流时,总是面带微笑,语气温和,乍一看,怎么也无法把他与在基层法院第一线默默奉献十多年的“老法官”联系在一起。
回望这数千个日日夜夜,除了办结了数以千计的案件外,给他印象最深的莫过于每个案件的当事人充满期盼的眼神,莫过于案结事了后的那一声声“谢谢,你辛苦了”。 他就是黑龙江省绥化市肇东市人民法院昌五镇法庭庭长常文沫。
炕头的巡回法庭
“作为一名法官,只要有一颗‘真情为民、爱岗敬业’的诚心,只要有一种‘创先争优、勇当先锋’的信念,就能干出一番事业,就能赢得一片民心。”这是常文沫多年法官生涯体会最深的一句话。
1995年8月经过全国法院增编考试,23岁的常文沫怀着做一名人民法官的梦想,考入了肇东市人民法院。经过努力学习,他又于2002年通过首届国家司法考试。
2007年11月,他被任命为肇东市最大的乡镇昌五镇法庭庭长。
2013年3月的一天,他接到某村调委会向法庭提出的一份赡养诉讼请求,看完起诉书后,常文沫决定到原告王连明家了解情况。
第二天,当他和同事踏进老人居住的简易铁皮房的时,看到老人正用拐棍拄着颤巍巍的身体,用玉米瓤烧炉子,满屋的烟气,呛得人睁不开眼睛。见法官来到家中,王连明老人哭哭泣泣的述说道:“ 我已经75岁,老伴去世后独自生活,因下雪路滑,将腿摔坏,生活不能自理,而我的五个儿子、两个女儿却认为,老人没有做到“一碗水端平”,互相攀比,不尽赡养义务。”望着老人期盼的目光,常文沫激动地说“大爷,您放心,法院会帮你讨回公道的,您的子女回赡养您的。”
考虑到老人行动不便,常文沫决定在老人的家中进行开庭,并邀请了村干部和周围邻居旁听。于是,巡回法庭在王连明家的炕头上开庭。
在审理中,他耐心地劝导老人的子女:“不赡养老人,不但法律不容、情理不容,让他人指点唾骂,最后赡养费还是省不下,咱们现在是年轻,但总有老了的时候,应该给自己的子女做榜样啊!”
不知是看到法官亲自到家里办案,受到感动,还是在亲属朋友的规劝下感到理亏,老人的七个子女惭愧地说:“常庭长,我们家这么点小事,怎么好麻烦你啊!”当场交纳了老人一年的赡养费。
当老人接到常文沫送到他床前的赡养费时,激动的老泪纵横,感动地说:“没想到法庭这么快就解决了我的揪心难题,你真是咱老百姓的好法官吶!”围观的群众也啧啧赞叹,感慨地说受到了生动的法制和家庭美德教育。
当事人的事无小事
“当事人的事,不论大小,都是法官心目中的头等大事,”这是常文沫经常说的一句话。
2013 年8月的一天,一名中年妇女来到了常文沫的办公室,她是原告陈某的妻子,她是为丈夫起诉的,
陈某在起诉书中写道:“我在一次受雇建房中被砸成重伤,卧床不起,为了看病,我的妻子变卖了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也无力支付巨额的医疗费。更令人无奈的是,被告家境也非常贫困,面对巨额赔偿,也是欲哭无泪。我的妻子多次到被告家中吵闹,被告东借西凑,才凑了2万多元。无奈,我向法庭提出巡回审判的请求。”
记得去陈某家的那天,下起了濛濛细雨,乡村的路变得泥泞起来, 一脚下去一鞋大泥,十分难走,常文沫和同志们冒雨前往纠纷发生地。此时,原告陈某家人认为雨下得这么大,法庭人员不会来开庭了。
就在陈家人以为开庭无望的时候,突然房门被打开,常文沫和同志们却穿着雨靴,浑身湿漉漉的出现在他们面前,让在场的人都很受感动。
开庭时,原告和他妻子一反常态,一直沉默着,没有提出太多的意见和要求。 在法庭调解时,常文沫在床边与陈某谈了一个多小时,陈某泪眼朦胧、情绪激动地说“常庭长,如果你解决不了我的事,我就让我老婆抬着我到他家里住,让他全家也不能好过!”
面对这不堪重负的农民汉子,常文沫一面安慰他,一面耐心地做被告的思想工作。他对被告家人说:“陈某的情况你们也看到了,拿人心比自心,这事如果要是落到你们身上,你们回怎样?我知道你们家庭条件也不好,但也要想方设法地赔偿陈某,让他能够继续治伤。”
在他的努力劝解下,最后,双方达成了赔偿12万元的调解协议。陈某感动地热泪盈眶,由衷地说:“是你们挽救了我,挽救了我们的家庭”。当常文沫回到法庭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下来,雨水湿透了他的衣服,倍感饥肠辘辘,但他心中的成就感和自豪感却无以言表。审理一案、稳定一方,不正是一名法官最大的欣慰吗!
之后的几天里,为了促使被告履行协议,常文沫又积极帮助被告贷款。同时,又与当地政府沟通,为原告办理了农村低保。
目前,此案已经履行完结,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在基层化解矛盾纠纷
工作中,常文沫建立了以法庭为龙头、屯调解联络员为基础、村调委会、乡司法所相互补充、互相衔接、“四位一体”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体系,即:“四级调解网络”进一步的设置落实,取得了减少纠纷发生,控制矛盾激化,妥善定纷止争,促进社会和谐的效果。
2013年6月的一天下午,常文沫正在办公室办公,突然办公室的门被推开,一名农村妇女走了进来,她说:“我家住昌五镇昌平村,我叫刘某,我要求和丈夫离婚,并且不给对方分割财产。”
见对方情绪十分激动,常文沫站起身,为刘某倒了杯水,放到了她身前的桌上,并亲切地问:“ 为什么要离婚哪?” 问了多次,刘某就是哭泣不作回答,一会儿说要回家喝农药,一会儿说要领着孩子外出,情绪非常激动。见此情景,常文沫决定通过向屯调解联络员询问,了解纠纷的背景。
原来小两口通过养鸡,这几年逐渐富裕起来,男方养成上网聊天的习惯,一次让女方发现有不正常的行为后,男方保证坚决悔改,女方为验证男方的决心,假扮一网友与男方聊天,结果被男方邀请见面,女方气愤不已,这才来法庭要求离婚。男方知道事情真相后,感觉很没面子,说女方故意耍弄他,也是怒气冲冲。
了解完情况后,刘某的家人也赶到法院,劝阻刘某离婚。对于这起纠纷,常文沫决定立诉前案件,邀请屯调解联络员共同做双方的调解工作,经过耐心细致的劝说。了解到双方是自由恋爱,有一定的感情基础,还都离不开孩子,通过与双方家人的共同努力,女方终于答应再原谅男方一次,男方主动写下保证书,表示彻底悔改。和好的小两口及两家老人对法庭的调解工作非常满意。当两家人千恩万谢地离开法庭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八点多钟,虽然此纠纷没有正式立案,但劝和了一家人,成就了一桩婚姻,一下午的努力没有白白地付出,常文沫心里还是感到了沉沉甸甸的收获。
以清正廉洁为天职
在办案中,对当事人无论事前、事后,无论出于感谢或是其他目的所送的钱物,常文沫都婉言谢绝甚至严辞拒绝。 记得有一次,他审理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原告知道自己的朋友李某是常文沫的同学后,特意找来他的同学李某,帮原告说情。于是李某多次找到常文沫,并说“原告是我的铁哥们,你帮帮他,让被告多赔偿些损失。帮他就是帮老同学我。”见到数十年的老同学说情,他虽然心里想帮他,但因为自己是法官,是公平公正的代言人,他拒绝了老同学的要求。
几天后的一天,常文沫无意中发现,自己的手机卡上竟多了伍佰元钱,转念一想,此款一定与同学李某有关。
于是,他找到了李某,在证实了情况之后,当场将500元钱退还给他,并严肃地告诫说:“咱们是好同学,如果你要是真的为我好,就帮我把案件调解下去,你让我收礼受贿,那是让我犯错误啊!”一席话说得李某满脸通红,羞愧而去。也许正是被常文沫的廉洁所感,第二天原告就与被告达成了调解协议。
十几年来,从助理审判员,到庭长,他共审理各类案件1600余件,先后荣获绥化中院“人民满意的好法官标兵”三次、“三等功”两次、并获得肇东市“十佳政法干警”、绥化中院第二届“十佳法官”等荣誉称号。面对这些荣誉,他没有自满。
让生命追随法律,让肩膀担起道义,让忠诚铸进庄严的国徽,让公正架起金色的天平,做一名人民满意的好法官,正是他一生无悔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