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事迹
迟福志,男,1969年2月生人,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伊春市带岭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委会委员、民事审判庭庭长。
24年来,他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2100多件,调撤率达到95%,无超审限、更审改判、无积案错案。他精心谋划,扎实工作,为辖区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近3年来共发发出司法建议26个、预警信息48条,其中,得到区委、区政府相关领导批示14个,依法为企业追回拖欠货款300余万元。他注重调解,力促和谐,不追求案件“一锤子定音”,而是用自己总结的“熟、理、情、活、了”五字调解法开展工作,先后在5个社区建立了调解联络室、在林场和学校设立了诉讼联络员,在永兴村、红星村成立了调解速裁工作室,共化解各类纠纷60余件。他司法为民,巡回审判,针对林区特点,组建了流动审判庭,足迹遍布13个林场所和5个村屯及5个社区,3年来共深入社区、山场、农村、家庭办案180余起,累计行程1万多公里,为群众节省“车马”费、食宿费等诉讼成本7.5万元。他服务社会,奉献爱心,创办了“知法跟我学”、“以案说法”、“诚实守信道德讲堂”等法制课堂,累计义务授课200余课时、辅导学员2万多人次。
他带领的民事审判庭被评为全市政法系统先进庭室,全省青年文明号,全省法院先进集体。迟福志本人荣获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省法院优秀法官、全市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并荣记个人三等功,2013年市法院党组作出向迟福志学习的决定。
人物通讯:
大箐山下的好法官
——记伊春市带岭区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迟福志
在群山环抱的小兴安岭南麓,巍然耸立着一座山“大箐山”。在大箐山脚下,有着一位朴实无华的法官迟福志,在他20多年的审判实践中,足迹踏遍了这里的山山水水,把根深深植入了这块土地,成为群众心目中的“最美法官”。
能为群众解难,再难也要上!
“一个300多人的厂子就要停产了!”这在别人看来是茶余饭后的谈资,迟福志却心里“咯噔”一下。
和利木业是带岭区“两劳两放”人员重点安置过渡性企业,有着300多名工人和20多名过渡性安置人员,因陷于债务链的缠绕,资金周转发生困难,企业濒于停产状态。让企业“起死复生”只有一条路,那就是解开“债务链”,给企业注入“活水”。为帮助企业走出困境,接案后迟福志带领全庭干警到江苏徐州开始“追欠”。在调查欠款公司账户、资金情况后,他半晌无语。原来,该公司早已债台高筑,和利木业排在“轮后查封”第13家,且无可供执行的任何财产。
就在“山重水复”之际,他了解到该公司车间内有一批正要运走的成品材,“追欠”虽然有了“筹码”,但一点都没轻松。一番有法有据、有理有节的“沟通”,企业负责人答应了还款。虽然“有戏”,但是得等着。迟福志提出用成品材以物抵债的想法,对于如此耐心、尽责的法官,企业负责人没辙了。
由于被告公司追债人非常多,为防止发生变故,他们一行3人和雇来的民工一起,连夜将各种规格不同的板材分别重新归类打包码摞装车,双手被创得火辣辣的疼,身体单薄的迟福志在法庭上游刃有余,当起“力工”来,也不含糊。从夜幕降临到天将破晓,板材装了大挂车3车半。此时,身体像散了架,汗水湿透了衬衣,手上全是在分装板材时磨出的紫泡,可他的心底却泛出了些许的喜悦。
接着,迟福志又顶着酷暑率领干警两下徐州,几经辗转周折,先后为和利木业追回陈欠两年多的货款110余万元。
企业负责人把一面“明察慎断化解企业难题,执法为民促进经济发展”的锦旗送到法院,说出了肺腑之言:“感谢法院、感谢迟法官,救了我们厂,救了我们厂里的300多人。”近3年来,他帮助企业和个人清回资金及劳务费300余万元。
急百姓之急,要让百姓“心暖”
去年春节前,一场大雪后。一群来自吉林的农民工站在迟福志面前,他们不停地搓着皲裂的双手。32位农民工状告辽宁省在带岭施工的某安装公司,索要36天欠发工资回家过年,累计金额近18万元。
农民工衣着单薄,双手不停地移动在迟福志递来的热水杯上。迟福志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他在第一时间联系到被告公司负责人,将他们约到一起进行协商。在双方激烈争执、各执一词的情况下,迟福志放弃了休息时间,连续4天集中精力专心办理此案。在他的积极努力下,促使农民工与工程的发包方某风电公司坐下来协商沟通,达成了先行垫付部分工程款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调解协议,使一场原本要引发群体访、越级访的群体事件得到了及时化解。
“这点钱,留着办点年货!”拿到了工资款,农民工非要表示表示,迟福志婉言谢绝。看着满心欢喜的农民工,迟福志的心也跟着喜滋滋地。
“办案,就要把案件一办到底,绝不是仅仅制作一纸法律文书,一判了之。”在迟福志看来,再苦再累再麻烦,只要老百姓不心寒,就值!
在带岭施工的大连某建筑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11万余元,农民工曾怒气冲冲地表示,如果不能及时给钱,将要找地方说理去。迟福志在耐心安抚他们的同时,展开了调查取证,他发现农民工与公司之间没有书面合同,只是口头约定,工资也已经被“包工头”领走。为使农民工不受损失,他多次到劳动监察部门查找讨薪记录,请教专业人员讲解用工工资计算方法。之后又反复与公司负责人进行法律释明和促膝谈心,终于使公司同意定期支付农民工工资,一件即将引发农民工群体上访案件终于圆满结案。
案件无论大小,百姓的事无小事
“法官不能老靠敲锤子定案,要以深情化解人心,这样社会才能多一些和谐”,这句话常常挂在迟福志嘴边。
2012年冬天,青川村的一对夫妇离婚闹到了法院,一番劝解后,二人离开了法院。此时已是晚上10点多。迟福志眼前总是闪现二人怨怼的目光。他打了几个电话,总是占线,别有什么意外,他骑上自行车沿着山间公路向5公里外的青川村奔去。当那对夫妻见到脸冻得通红,眉毛都结满白霜的迟福志,二人非常诧异,继而心头涌起一阵暖流。迟福志像亲人一样帮着抱柴生火,大家围坐在热炕头上,听着迟福志的家长里短,夫妻双方由刚才的剑拔弩张到相互说起自己的“不是”。离开时,虽然外边依旧寒风刺骨,但迟福志心里却像挪走了一块大石头一样的轻松。
2012年的盛夏,红光林场发生了一起财产赔偿案,被告家的6头奶牛闯入了原告家的玉米地,将大片庄稼啃食踩倒。你赔,你没管好,叫着劲地争执不下。
迟福志带领干警驱车30多公里赶到现场,顶着如火的骄阳,挨棵检查被踩倒的庄稼,挨棵扶起将要倒伏的玉米秧,并请来专业人员换算损失。林场的男女老少都围拢过来,迟福志趁这个机会,从邻里亲情、和谐相处方面不厌其烦地说道着。使当事双方及旁听群众深受触动,一场纷争,消弭于无形。一位见证了事情前因后果的老工人拍着迟福志的肩膀说:“有了你这个法官‘和事佬’,什么疙瘩都能解开。”
近3年来,他带领全庭人员累计行程1万多公里,深入社区、山场、农村、家庭办案180余起,足迹遍布带岭13个林场所,最远的林场行程有50多公里,为群众节省差旅费、食宿费及诉讼成本费10多万元。他的“炕头法庭”、“田间法庭” 羸得了群众赞许。他的“法治瞭望角”、“法制天地”、“知法跟我学”深受群众欢迎。累计义务授课200余课时,辅导学员2万多人次,成为辖区群众学法、守法、护法的主战场。
路漫漫兮,探求永无止境
依靠20多年的审判实践和办案经验,他总结出了“熟、理、情、活、了”五字工作法。“熟”就是熟悉调解对象产生纠纷的原因和“症结”;“理”就是以理服人、依法断案;“情”就是依“情”调解,靠“勤”拉近与当事人的距离;“活”字就是运用“村头”、“地头”、“街头”、“炕头”措施,活化调解方式;“了”字就是力求做到调解案件不反弹。这一做法“从群众中来”,符合林区实际,在全市法院被广泛采用。他还坚持诉后回访工作,累计回访当事人900余人次。
笔者采访时,迟福志刚刚送走8名原被告。“一个案件8名原告?”笔者充满疑惑。原来,哈尔滨某影视某公司在带岭建造场景时,共赊欠带岭区钢材、水泥、建材等8家个体商店货款,因为未及时结算,双方发生争执。多家原告同一被告,迟福志决定集中调解。迟福志把原被告双方都约来,分别调解。一番设身处地的沟通,就像攻破一个个堡垒,纷争不断的双方情绪缓和了,表示今后还将继续合作。
以联合办案、集中调解的新型办案方式,实现了迟福志“让当事人少跑一趟腿,少误一分钟”的初衷。
20余年的民事审判工作,迟福志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2100多起,调撤率高达95%,无一起超审限,无一起积案错案,无一起上访缠诉事件发生。
在大箐山脚下,一幢很老的楼房里,就是迟福志的家,这户建筑面积59.2平米的房子是父母的。结婚后,迟福志一直与父母住在一起,1993年结婚时,迟福志和爱人的工资都是210元,近几年工资才算涨上来。迟福志觉得最亏欠的人就是父母,结婚20年来,都是父母用自己的退休金在“贴补”他们。
在迟福志坚实的足迹里,留下了许多耀眼的荣誉:他带领的民事审判庭先后被评为全市法院民事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全市政法系统先进庭室、全市优秀共产党员、全省法院先进集体、省级青年文明号。迟福志本人获得过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省法院办案标兵、全省法院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