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村邻争宅基地互不相让 法官诉前调解平息争端

  发布时间:2014-09-01 09:27:50


    近日,泰来法院立案庭在立案接待中了解到一起宅基地使用权纠纷案件,当事人情绪激烈,坚决要求要回属于自己的宅基地,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为达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立案庭法官决定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为当事人解决纠纷。

    立案庭法官先到当地村委会了解争议宅基地的基本情况,与当地村干部一同前往争议地块。通过与双方当事人及在场群众沟通,法官基本掌握了纠纷的缘由。通过了解,得知该宅基地原告取得后在宅基地内建了一间仓房,后原告外出打工,被告是原告的邻居,在原告打工期间被告将该仓房推倒并欲在上面建房,原告得知后返回阻止,双方发生争执,该案经当地村委会调解未果。法官根据掌握的情况对双方当事人作调解和好工作。通过法官释法析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有所缓和,一致同意在村干部的主持下,重新对有争议的宅基地进行划分。

    立案庭法官此行,虽然没有让双方当事人对宅基地使用权达成协议,但是通过诉前调解,让双方当事人放下心结,同意通过非诉的方式解决纠纷,为当事人减轻了诉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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