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鸡西市滴道法院三项举措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

  发布时间:2014-08-19 08:49:10


    日前,鸡西市滴道法院按照省高院和鸡西市中院的具体安排,认真学习,安排部署,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对法院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促进公正、高效、廉洁、文明司法,从三个方面贯彻执行《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活动中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的若干规定》。

   一是在本院立案大厅、兰岭法庭悬挂载有人民法院纪律作风规定、举报电话、举报网址内容的牌匾;二是给到法院诉讼案件当事人发送廉政监督卡,当事人根据需要可在立案大厅、各审判业务庭、派出法庭直接领取廉政监督卡,对法院法官违反纪律作风等十八个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三是对典型案件和社会广泛关注等案件进行回访,回访案件不少于当年结案的10%,充分听取案件当事人对法院干警和法官在执法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及时处理,用制度规范法官的执法行为,严格执行廉政纪律,不断改进司法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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