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第四个“8·15”全国生态日,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于近期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通过主题演讲、公开开庭审理典型案例以及界江增殖放流等实际行动,全方位、立体化地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凝聚起守护祖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的强大法治合力。
深化法治理念奏响生态司法“最强音”大兴安岭中院举办生态文明主题演讲活动,推动法治信仰与生态情怀深度融合。法院干警结合自身审判执行工作,分享守护“八万里兴安绿”过程中的司法故事,充分展现了法院人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精神风貌。
公开开庭审理亮出环资保护“高压线”
大兴安岭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具有代表性的环境资源案件。该案中,张某某借用他人身份申领采砂许可证,以形式合法掩盖非法采砂行为,采砂作业致使林地大面积损毁、生态环境遭受严重损害。合议庭依法认定张某某构成非法采矿罪。法院在作出刑事处罚、追缴违法所得的同时,判令其承担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费用,统筹实现刑事惩戒、违法收益追缴与生态修复。通过以案释法,不仅向社会公众普及了法律知识,更彰显了法院在筑牢生态安全司法屏障中的专业与温度,为生态环境法典的顺利施行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践行修复理念注入界江生态“新活力”
在“司法护航、行政履职、社会参与”的共治格局下,大兴安岭中院联合地区畜牧水产服务中心等多个部门,在呼玛县江畔公园共同举办了以“界江增殖放流 守护边境生态”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将生态司法的纸面判决转化为守护绿水青山的生动实践。活动现场,共计265.5万尾鲜活优质的鲢鱼、草鱼、桂鱼、大白鱼等鱼苗被缓缓放入黑龙江。这些鱼苗承载着人们对母亲河的美好祝愿,游向广阔的界江水域,为优化水生生物群落结构、维护界江生物多样性注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
践行多元护绿理念筑牢北疆屏障“防护网”
大兴安岭中院精心制作了宣传海报,在增殖放流活动中向群众普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生态环境法典。宣传海报立足大兴安岭北疆生态区位优势,生动展现法院践行“两山”理念、织密“四点一线带全面”生态司法防护网,通过依法审判、增殖放流、生态修复等举措守护“八万里兴安”,以法治力量筑牢北疆生态安全屏障,引导全社会树立生态保护法治意识。下一步,大兴安岭两级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创新司法举措,为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守护碧水蓝天的良好风尚、服务林区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