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绥北人民法院:善意执行暖民心 以物抵债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6-07-29 10:15:21



    执行工作关乎胜诉当事人切身权益,是群众胜诉权益落地的关键一环。近日,绥北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灵活运用以物抵债方式妥善处置纠纷,成功化解一起标的200万元的债务积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让纠纷顺利化解。

    案件经过

    2015年10月,某公司与赵某达成粮食买卖合作,合作期间赵某向该公司借款500万元。后续赵某陆续偿还借款300万元,剩余200万元欠款经某公司多次催要始终未能清偿,某公司将赵某诉至绥北人民法院。

    2025年12月,经法院依法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还款协议,约定赵某需在2026年3月15日前一次性结清剩余200万元借款。然而,约定还款期限届满,赵某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某公司随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承办法官多措并举深挖赵某财产线索,线上依托法院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车辆、商业保险、社保及退休金等财产信息;线下执行团队奔赴异地实地摸排,细致核查赵某名下不动产、对外持有的公司股权、关联人员财产等线索,并依法采取查封、冻结、扣押等强制措施,同时多次传唤赵某到庭约谈。

    办案过程中,执行法官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多次与赵某面对面释法明理,清晰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裁判将面临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司法拘留乃至刑事追责等法律后果。经过执行法官持续细致的沟通劝导,赵某充分意识到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可能带来的不良影响,主动提出以名下公司股权与13栋育秧大棚抵偿剩余全部借款,随后法官协调申请执行人实地核验资产、核算价值,双方顺利达成以物抵债合意,涉案200万元债务得以全额结清,切实兑现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下一步,绥北人民法院将持续紧盯“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一方面坚持强制执行刚性,依法严厉打击逃避执行、恶意拖欠债务等失信行为;另一方面深耕善意文明执行,兼顾法理与情理,以扎实的执行举措守护司法权威与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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