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新华社客户端报道《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温情巧解“浴池摔伤”纠纷》

发布时间:2026-07-28 09:12:35



    当防滑垫与警示标识的常规防护遭遇高龄群体的特殊风险,“谁弱谁有理”“谁经营谁全赔”的思维定式,往往让案件陷入非此即彼困局。近日,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八旬老人浴池摔伤案,通过融入“法理情”的司法智慧调解,解开当事人的“法结”,抚平商家的“心结”。

    今年一月,85岁的李老太走进大众社区浴池。尽管地面铺设了专业防滑垫,墙面贴着醒目的“小心地滑”警示,但意外突来,在冲洗区转身时,老人因地面湿滑滑倒,导致右股骨颈骨折。住院期间,每日更新的医疗账单像刀片般划过子女的心头,护理费与营养费的叠加让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

    4月6日,李老太将该浴池诉至法院。“防滑垫是去年刚换的,警示牌也经过消防验收。”浴池经营者反复向法官诉说委屈。这个经营了二十年的老字号社区浴池,近年受市场冲击早已入不敷出,账本上密密麻麻的赤字与老人家属提出的高额赔偿形成刺眼对比。老人家属认为,作为专业洗浴场所,理应为老人的伤痛承担全部责任。双方各执一词,案件审理陷入僵局。

    考虑到老人已85岁高龄,手术风险较大,鉴定机构退回了伤残鉴定申请,综合考量各方情况,承办法官张媛没有机械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在调解室里,法官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98条逐字逐句摊开,明晰阐释“审慎注意义务”,防滑垫的铺设虽符合规范,但针对高龄客群是否达到“合理限度”。同时,法官特意请来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的护理专家,用真实案例说明老人在沐浴时的特殊风险。当家属看到浴池经营者红肿的双眼与泛黄的账本,当经营者触摸到老人术后僵硬的关节,调解室的温度悄然发生了变化。

    最终,浴池方自愿承担50%的医疗费用,家属则主动放弃精神损害赔偿,这场跨越三个月的纠纷,最终得以实现双向接受。

文章出处:新华社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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