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北安市法院:开展湿地保护月法治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6-06-24 11:08:32



    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肾”,是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调节气候、维护生物多样性的核心生态载体,是筑牢区域生态安全屏障、守护绿水青山的关键生态资源,更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生态纽带。为常态化推进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北安市法院环资审判团队立足“北法安澜生态”品牌建设,联合北安市林草局、检察院、公安局等多家单位,共同开展湿地保护月普法宣传活动,以精准司法之力护航湿地生态高质量保护。

    活动现场,北安法院环资审判团队紧扣湿地保护宣传主题,组织干警开展面对面普法宣讲服务。干警们结合群众日常生活,通俗易懂地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等核心法律法规,细致解答群众关心的湿地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守护等热点问题,以案释法讲解破坏湿地、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狩猎等行为的法律后果,让生态环保法律知识走进群众、深入人心,切实提升群众生态保护法治意识,营造人人知法、守法、护绿的良好社会氛围。

    下一步,北安法院环资审判团队将持续擦亮做优“北法安澜生态”司法特色品牌,以本次湿地保护月活动为抓手,持续深化与林业、生态环境、公安、检察等部门的联防共治联动机制,健全信息共享、案件联办、生态共修、普法共推工作模式。坚持惩治与修复并重、司法与治理融合,全方位、全链条守护湿地生态安全,以高质量环资司法护航辖区生态文明建设,全力守护北安一方湿地青绿、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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