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耕在即,为保障当事人不误农时,诺敏河法院法官主动下沉一线,将法庭“搬”至田间地头,以接地气的方式成功调解了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李某承包许某的耕地,并签订了承包合同,约定了双方权利义务。后来,许某和李某因土地承包旋耕作业事宜产生争议。许某称,李某承包其耕地后,未按双方约定完成土地旋耕作业,导致土地后续流转承包价格受损,要求李某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李某则称,部分土地旋耕基础条件差,自己已经尽力履行义务,并没有违约。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许某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考虑到现在正是春耕时节,若不能及时化解矛盾,可能会耽误耕种,于是带领团队深入案涉土地现场勘察,挨个地块丈量面积、查看土地现状、核查旋耕质量。
了解完地块情况后,法官直接在田间地头以唠家常的方式组织双方调解,面对面倾听原被告的想法。针对双方争议焦点,法官根据客观事实,结合土地承包相关法律规定,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法律条文,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对许某提出的不合理赔偿请求依法释明其缺乏事实依据,同时指出李某未按协议履行旋耕义务的违约行为,明确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调解过程中,法官兼顾法理与情理,一边耐心疏导双方情绪,引导二人换位思考、理性协商,一边细化调解方案,反复沟通协调赔偿事宜。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李某当场赔偿许某5000元,双方握手言和,一起土地纠纷得以高效化解。
“春耕备耕,一年有余。春耕时节,时间对农民来说尤为宝贵。”调解结束,办案法官拍拍身上的尘土,感慨地说道。
民之所需,行之所至。林区法院始终急当事人之所急、想当事人之所想,在春耕时节,主动将司法服务延伸至田间地头,优质高效化矛盾、解纠纷,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司法的便捷和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