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勤春来早,春耕正当时。农机正常运转是春耕生产有序推进的核心保障,事关农户全年生产生计。近日,鸡东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紧盯春耕关键节点,聚焦农户急难愁盼,快速执结一起涉农机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高效为申请执行人兑现执行款项,以坚实司法力量筑牢辖区春耕生产司法保障线。
申请执行人褚某与被执行人潘某系同村邻里。2019年3月,潘某因资金周转需求,向褚某借款15800元,双方书面约定每月利息200元,潘某口头承诺于当年年底清偿全部借款。借款期限届满后,经褚某多次催告,潘某仅偿还部分欠款,截至2025年5月,仍拖欠借款本金7800元未予支付。多次索要无果后,褚某依法向鸡东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还款协议:潘某分四期清偿剩余欠款,若任意一期未按约履行还款义务,褚某有权就全部未偿债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调解协议生效后,潘某并未按期履行约定还款义务,导致纠纷未能化解。彼时正值春耕生产关键阶段,褚某家中以农机作业为主要生产方式,急需该笔款项用于农机零件更换、设备检修养护,以保障农机正常投入春耕劳作。若执行款项无法及时到位,将直接延误春耕农时,给褚某造成难以挽回的经济损失,案件执行刻不容缓。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鸡东法院执行局第一时间将该案纳入涉春耕民生案件“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快速推进。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潘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详细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同时耐心开展释法劝导工作,向其说明申请人春耕生产的迫切需求,引导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在执行法官的释法明理与司法威慑下,潘某充分认识到自身义务,主动携家人来到鸡东县人民法院,一次性将全部欠款7800元及案件受理费足额缴纳。为便利当事人,执行人员采取“隔空交付”的方式,由被执行人将款项交至法院,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联系申请人褚某,将执行款全额交付到其手中,全程高效便捷,既保障了双方权益,又避免了当事人往返奔波。
“这笔钱太及时了,正好能给农机换零件、做维修,不耽误春耕干活,真是帮了我大忙了!”拿到执行款的褚某难掩激动,对法院高效执行、为民解忧的举措连连致谢。至此,这起关乎农户春耕生产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圆满执结,切实解决了群众的燃眉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