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回大地,农事正酣。为切实保障春耕生产有序进行,守护农民合法权益,大庆法院立足审判执行职能,结合辖区农耕实际,创新服务举措、延伸司法触角,从普法宣传、灵活执行、多元解纷、高效办案等多个维度发力,以精准、温情、高效的司法服务,为春耕生产保驾护航。
萨尔图区法院
普法进商户 筑牢农资安全防线
为规范辖区农资经营市场秩序,保障农资经营者与消费者合法权益,萨尔图区法院铁人法庭聚焦农资经营安全,组织开展“春耕时节送法进商户”专项普法活动,筑牢春耕“防护网”。
法庭立足辖区实际,全面梳理近年涉农资经营类案件,聚焦种子买卖、农机租赁、涉农劳务用工等高发纠纷,深入剖析案件成因与法律风险点,针对性制定普法方案,围绕《民法典》《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精心编制普法手册和典型案例汇编。
活动中,干警们采取“上门普法、面对面讲解、一对一答疑”的方式,走进辖区20余家农资经营店铺,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农资经营中的重要风险点,引导商户规范经营、诚信经营,并现场解答法律疑惑、收集司法服务意见建议,有效提升商户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龙凤区法院
“活封活转”解纠纷 不误农时促共赢
龙凤区法院创新执行思路,以“活封活转”破解执行难题、护航春耕生产。在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执行法官摒弃简单查封模式,通过引导双方签订《土地流转(租赁)合同》,将闲置承包地经营权依法流转抵顶债务,以灵活执行措施守护黑土地上的春华秋实。
该案中,被执行人程某拖欠赵某8万元借款未还,名下仅有一处承包地经营权可供执行,而程某因缺乏种地本钱决定外出务工,导致土地闲置,本村村民因顾虑风险不愿租种。正值春耕备耕关键期,执行法官多次实地勘察确认土地权属,向双方释明利弊:土地闲置无法产生收益,若以经营权抵偿债务,既能兑现赵某债权,也能让土地发挥效益。
最终,双方自愿达成执行和解,程某将土地经营权流转给赵某,流转费用折抵欠款,赵某随即转租村民投入备耕生产,让沉睡的土地重焕生机。
大同区法院
田间地头化纠纷 温情执行护春耕
大同区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以温情调解化解邻里纠纷,守护好农民的土地“命根子”。
张某与付某承包的土地相邻,2024年秋收时,张某发现付某多收割自家一根垄的玉米,双方就土地返还产生争议,法院判决付某返还土地后,付某碍于情面拒不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临近春耕,若纠纷未及时解决将影响整个地块耕种,且双方系邻里关系,简单强制执行易加剧矛盾。执行法官摒弃机械办案思路,深入田间地头,邀请村委会土地调解员共同参与调解,充分发挥调解员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一方面严格依照土地承包合同和本村丈量惯例,精准划分地界、核实垄数;另一方面以邻里乡情为切入点,耐心释法明理,劝说双方互谅互让。最终,双方放下争执达成和解,成功确定新地界,多年纠纷当场化解。
杜尔伯特县法院
“绿色通道”跑出护农加速度
杜蒙县法院开启涉农案件“绿色通道”,以高效办案切实保障农户春耕资金需求。
曹某收购9名原告的牛奶后,未按约定支付牛奶款,涉案总额34252元。眼看春耕施肥在即,奶农因资金紧张到法院求助。法院立即启动涉农案件“绿色通道”,收案当日便联系被告曹某,面对其抵触情绪,法官主动前往曹某的奶场开展现场调解。
调解中,法官深入践行“如我在诉”理念,既严肃指出拖欠牛奶款的法律后果,又从邻里乡情、诉讼成本、不误农时等角度情理融合、耐心劝说。最终,双方次日达成调解协议,曹某同意在春耕前支付全部欠款。目前款项履行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切实为农户春耕生产扫清资金障碍。
肇州县法院
深化“诉非衔接” 源头化解涉农纠纷
肇州县法院朝阳沟法庭深化“诉非衔接”机制,联合朝阳沟司法所及综治中心,召开“诉非衔接”联动机制落实推进会,就整合法治资源、完善信息共享、联合调解等工作流程达成共识,明确针对春耕期间易发的土地承包、农资购销等纠纷,前移解纷关口,最大限度降低诉讼对农业生产的影响。
会后,司法所与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共同旁听了一起涉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庭审,通过“沉浸式”观摩,直观了解此类纠纷的审理思路、法律适用要点及调解突破口,为后续协同开展类案调解、指导基层化解矛盾积累了宝贵经验,推动涉农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就地化解。
春播一粒粟,秋收万颗子。大庆法院将持续聚焦春耕生产司法需求,不断优化司法服务举措,以更实作风、更优服务、更有力举措,化解涉农纠纷、守护农民权益、规范农耕秩序,用司法力量守护黑土地的生机与希望,为辖区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