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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道里区法院:调解先行 让司法温度触手可及

发布时间:2026-04-15 10:28:05



    哈尔滨市道里区法院紧扣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要求,以“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为抓手,坚持调解优先、全程跟进的纠纷化解模式,推动司法资源精准对接群众和企业的实际需求,最大限度降低诉讼成本,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新发法庭

    高效调解 让群众权益“快速落地”

    “真没想到,不用打官司,十几天就拿到了赔偿款,法官真是既专业又贴心!”拿到赔偿款的那一刻,马先生悬了四个多月的心,终于落地了。

    马先生在所住小区乘坐电梯时,突然遭遇电梯滑梯故障,因剧烈颠簸而摔倒受伤。之后数月,他多次与物业公司协商赔偿事宜,却始终未能达成一致,遂将物业公司诉至道里区法院新发法庭。

    承办法官孟赫第一时间查阅卷宗,深入了解案情,她敏锐地意识到,这起纠纷的本质是责任认定与赔偿金额的分歧,通过调解既能减轻双方诉累,也能更快化解矛盾。

    为找准调解突破口,法官主动联系双方当事人,耐心倾听马某的委屈与经济压力,细致讲解《民法典》中物业公司安全保障义务相关规定;同时,客观分析电梯故障与马某受伤的因果关系,指出物业管理疏漏,也兼顾企业经营实际,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

    经过多次沟通和释法明理,物业公司最终认识到自身责任,表示将会积极赔偿、今后更加注意管理责任;马先生也体谅企业不易,放弃部分诉求。不到一周,双方达成调解,不足半个月,赔偿款到位,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新农法庭

    集中调解 有效化解群体性劳动争议

    新农法庭受理的哈尔滨市某机械企业诉关某、任某、赵某、王某等四起劳动争议案件,起因是劳动者申请仲裁要求支付拖欠工资,企业则以多替四人缴纳了社保费用为由拒绝支付。仲裁裁决企业支付四人工资18万余元,企业不服并诉至新农法庭,四起案件由三名法官分别审理。

    在开庭前及开庭过程中,三名法官曾分别尝试调解,但因双方争议较大,矛盾突出,始终未能达成一致。

    庭后,新农法庭庭长刘志华思考:如果这几起案件以判决结案,很可能经历二审,劳动者拿到工资的诉讼之路将更加漫长。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最大限度促进案结事了,刘志华组织另外两名法官对这四起类案进行集中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官们首先剖析案件焦点问题,逐一解答当事人疑问。一方面,法官从案例库中调取多起类案的生效判例,向企业方逐条解读裁判规则;另一方面,耐心地向劳动者释明,调解相较于判决,具有周期短、成本低的优势,能够让他们在更短的时间内拿到被拖欠的工资,尽快回归正常生活。几番沟通下来,双方对立情绪有所缓和,矛盾初步化解,但在赔偿金额上仍存在分歧,调解进入关键阶段。

    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围绕赔偿金额开始了新一轮“背对背”磋商。法官化身“传声筒”与“黏合剂”,一边将企业的还款诚意与实际困难传递给劳动者,一边将劳动者的最低心理预期与生活压力反馈给企业。最终,双方就赔偿金额及支付期限达成一致意见,四起纠纷圆满化解。另一起关联案件——赵某诉该企业给付报销款纠纷,也随之调解解决。五起案件平均结案时间不到24天,实现了矛盾纠纷的高效实质化解。

    人民法庭的法官们带着“如我在诉”的情怀下到基层,用脚底沾泥的走访化解心结,用不厌其烦的沟通弥合分歧。正是这一个个多想一步的细节、一次次多做一点的坚持,让“司法为民”从纸面走进了现实。而这,或许正是新时代“枫桥经验”最生动的注脚——让法治的阳光,照进每一个普通人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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