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如果不是真热爱、没有真情感,那么他不可能持之以恒地只做一件事,也不可能将这件事做的出彩。孙波就是这样一个人,他热爱审判事业,追寻法律真谛,寻求公平正义。孙波同志始终用朴实、快乐的心态对待紧张、繁忙的工作。不争名、不争利,不计较个人得失,把全部经历都用在做好本职工作上。他务实的工作态度成了我们每一个政法干警学习的榜样。
工农地区是鹤岗市的中心区,审判业务繁重,本市的重大疑难案件也多在此处审理,正是由于这些刑事案件的积累,才丰富了孙波阅历,奠定了他扎实的法律功底。孙波特别注重法学理论与审判实践的结合,是我市政法干警公认的业务骨干。孙波同志平时不但注重业务知识的积累,更乐于与大家一起共同探讨和学习法律知识,如果有问题向他请教,他都不厌其烦地耐心解答,而且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工作中偶尔遇到疑难复杂的法律问题,私底下我也会与孙波一起探讨研究,让我印象深刻的有一起疑难案件,对这起案件是构成盗窃罪还是侵占罪,我们检察院内部是存在两种意见的,我与孙波对案件进行了探讨,他非常肯定的认为这起案件应构成盗窃罪。恰逢这时,省检察院聘请了我国刑法学专家清华大学法学院张明楷教授到省院为我们上课,我将这问题带到省院,课堂上张教授将这起案件做为一个问题给我们进行了讲解,张教授对孙波的观点给予了肯定。通过这件事,我对孙波扎实的法律功底有了更深的了解,也更加佩服和信任。
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过硬的司法能力是孙波做好审判工作的重要保证,这缘于他对审判事业的无比热爱和执着,自从我们相识以来,孙波一直坚持将审判事业放在第一位,一心扑在工作上,以至于在长年的超负荷工作中积劳成疾。可他不顾自己身体的状况,一直坚持办好案、办大案、多办案。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他病重期间,仍然坚持在审判一线,为了工作,险些丢了性命,可他无怨无悔,面对困难,面对身体的折磨,只是淡然一笑,他那坚韧、朴实的态度,一直鼓舞着我们。孙波会成为我们每个政法干警眼中的一面旗帜,将鼓舞更多的普通政法干警、普通党员,将感动和体悟化为做好本职工作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