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绥阳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借款纠纷执行案,在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兼顾被执行人实际困难,促成双方达成和解。
这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被执行人张某因收购松籽资金周转困难向陈某借款10万元后一直未还,陈某诉至法院,经调解,双方达成民事调解协议,约定张某一次性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共12万元。然而调解书生效后,张某仍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于是陈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依托“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张某名下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发起全面排查,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随后执行干警通过调查了解到张某长期不在本地,经济状况拮据,执行一度陷入停滞。
面对“人难寻、财难找”的僵局,执行干警扩大线索摸排范围,到张某户籍地,向其亲友邻里逐一走访,终于找到张某。
在与张某沟通过程中,执行干警察觉到张某面色憔悴、说话吃力,便主动询问其身体状况。
“法官,我去年查出喉癌,一直在治疗,花了不少钱,本来想把钱还上,但谁承想,屋漏偏逢连夜雨,得了这病,根本拿不出钱还账了。”张某面带难色,缓缓说出了实情。执行干警刚要开口,他接着说道:“我并不是有意逃避责任,我现在虽然没有稳定收入,但有两笔工程款没结算,等钱到手了,我一定第一时间还欠款。”
得知了张某的病情和处境,法官放缓了语气说道:“你的病确实需要钱,治病要紧,法律之外也讲人情,我们理解你的难处,你这种情况应早点跟申请执行人沟通。”随后,执行干警向陈某说明了张某的身体状况与现实困境,希望陈某能理解张某的难处,适当放宽还款期限。
“他现在确实不容易,我愿意再给他一些时间。”听了执行干警的话,陈某轻声说道。
最终,执行干警秉持善意执行理念,主持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张某先治病,待张某工程款结算后,一次性偿还11万元,陈某自愿放弃部分利息。
执行有尺度,司法有温度。面对被执行人的疾病困扰和经济困境,执行干警先共情、再释法、后调解,用理解安抚困境中的当事人,用耐心化解矛盾纠纷,既守护了胜诉当事人的权益,也让被执行人在欠款与重病的双重压力下有了喘息的机会,让公平正义在具体案件中可感可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