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绥阳人民法院:远离非法集资 保护群众利益 开展防范非法集资专题普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6-03-13 14:24:36



    近年来,各类以“高收益、零风险”为幌子的非法集资与金融诈骗活动屡有发生,部分群众因缺乏辨别能力、怀有侥幸心理而陷入财务危机。为切实提升公众金融风险防范意识,筑牢财产安全防线,绥阳法院开展“远离非法集资,保护群众利益”专题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立足司法实践,结合《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相关要求,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解惑、面对面讲解等多种形式,向过往群众普及非法集资的法律界定、常见套路及社会危害。干警们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拆解非法集资的惯用伎俩,重点提醒群众,任何承诺“保本高息、快速致富”的投资均是风险警示信号,不存在绝对“零风险”的高回报项目,引导群众认清骗局本质,摒弃侥幸心理。

    针对群众关心的财产安全问题,绥阳法院干警向广大群众发出郑重提醒,守护财产安全需坚守“三不”原则:不轻信,不相信脱离经济规律的高额回报,不被虚假宣传和造势迷惑;不盲从。不盲目跟风投资、不碍于情面盲目参与,涉及大额资金务必与家人慎重商量;不透露,不随意向陌生人提供身份证、银行卡、验证码等信息,严防个人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同时,要通过银行、证券公司等正规金融机构进行理财,遇到可疑项目,可主动向市场监管、金融管理部门核实,切勿心存侥幸。

    此次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拉近了司法服务与群众的距离,有效提升了辖区群众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下一步,绥阳法院将持续把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融入日常工作,以常态化、多样化的普法形式,筑牢群众财产安全“防护墙”,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为营造安全、稳定、健康的金融环境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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