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人民法院报》报道双鸭山市尖山区法院:精耕细作 回应群众期盼

发布时间:2026-03-04 15:23:51


    近年来,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始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上级法院决策部署和辖区发展实际,在执法办案、司法为民、改革创新等领域深耕细作、精准发力,用一系列接地气、可复制、有实效的创新举措破解司法难题、回应群众期盼,将法治精神根植于司法为民服务的每一个细节,让公平正义可感可及,为辖区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司法动能。

    当事人向诉讼案件承办人与执行案件承办人送锦旗。宋晨 摄

    调解成功后当事人握手言和。孙宏博 摄

    法官指导当事人扫描二维码释法答疑。宋晨 摄
    “法官用类似案例一讲,心里一下子就有底了”
    “以往打官司总感觉云里雾里,不知道自己的诉求合不合理、法律依据是什么,现在法官用类似案例一讲,条理清晰、通俗易懂,心里一下子就有底了!”当事人佟某与赵某在和解后感慨道。
    2024年8月,赵某驾车时不小心剐蹭到了人行横道上的行人佟某,导致佟某受伤,双方因赔偿问题产生争议,佟某于2025年3月诉至尖山区法院。为实质性化解矛盾,法院在立案阶段即启动类案检索,向双方当事人推送本院近三年来的相似案例。承办法官依托类案裁判结果释法说理,清晰阐明赔偿尺度与诉讼风险,有效消除当事人认知分歧。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赔偿款当庭履行完毕。
    近年来,随着案件数量不断攀升,尖山区法院为推进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前端化解与多元化解,攻克群众“打官司难、看不懂裁判”的难题,于2025年2月创新推出《“附类案生效裁判”工作机制实施办法》,将类案裁判深度融入诉前、诉中、诉后全流程。该院坚持“每案必释法、每判必说理”,结合类案开展精准释法,引导当事人理性诉讼、依法维权,同时依托常态化院庭长庭审观摩工作机制严抓庭审质效、提升司法专业能力,以看得见、摸得着的司法实效,让当事人“赢明白、输服气”。数据显示,该制度实施以来,该院上诉率和民事裁判申请执行率都明显下降,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率显著提升。该院以规范化释法推动矛盾纠纷止于未发、化于萌芽,让司法裁判既明法理又通情理,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为辖区社会和谐稳定筑牢坚实司法根基。
    “扫个二维码,就啥都清楚了”
    “不用跑法院、不用托熟人、不用查法条,扫个二维码就啥都清楚了,太省心、太方便了!”李某拿着刚收到的裁判文书,对尖山区法院推出的“二维码释法包”赞不绝口。
    聚焦群众诉求与民生期盼,针对群众“法律盲区”“办事迷茫”等痛点难点问题,尖山区法院在原有“审判员—庭长—副院长”梯度化、专业化多层级答疑机制基础上,坚持科技赋能司法、服务惠及民生,推动数字化改革与司法服务深度融合,于2025年4月创新上线“二维码释法包”服务,打造“一案一码、精准普法”的司法服务新模式。法官团队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转化专业法律术语,避免生硬晦涩的法条堆砌,确保群众看得懂、用得上、能受益。
    “二维码释法包”实现“一案一码、精准匹配”,当事人扫描判决书、调解书附带的专属二维码,即可随时随地获取个性化、精准化的司法服务,无需现场咨询、无需反复跑腿,真正实现“指尖轻点解难题、随时随地享服务”。
    这一举措,将释法答疑从“被动回应”转为“主动供给”,将司法服务从“线下阵地”延伸到“线上指尖”,有效突破时间与空间的限制,让司法服务更便捷、更高效、更有温度。截至目前,“二维码释法包”已累计服务群众超万人次,覆盖民生领域各类案件,切实把“司法为民”的宗旨落到实处,让群众在每一次司法互动中都能感受到法治的温度和司法的效率,不断提升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与满意度。
    让“纸上权利”变成“真金白银”
    “真心感谢法院,办事效率高,还处处为咱老百姓着想,可算解了我的心头事!”赵某手持两面锦旗,向承办法官及执行法官连连道谢。
    赵某与刘某因房屋买卖纠纷诉至尖山区法院,尖山区法院依赵某申请冻结刘某银行账户资金29.5万元。案件判决生效后,刘某同意以被冻结款项支付28万元本金及利息,但坚持“先解冻,再付款”;而赵某则担心解冻后刘某转移资金,要求“先付款,再解冻”,双方互不信任。承办法官了解到双方当事人的困境后,打破常规思维,依据民事案号作出扣划裁定,执行局迅速响应,将案款划拨至法院账户,并及时解除对刘某的财产保全措施。这一系列高效操作,让权利人在提交申请的三日内拿到应得的款项。
    胜诉权益不能只停留在纸面上,要让群众拿到‘真金白银’,才能彰显司法公正、赢得群众信任。为了让“纸上权利”变成“真金白银”,尖山区法院着力破解“胜诉易、兑现难”这一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堵点,深化“审判﹢执行”融合衔接,构建诉中“诉中保全﹢执前扣划”高效协同工作机制,以程序“减法”换取权益兑现“加法”,以机制创新破解执行难题。法院明确,对诉中已依法采取保全措施的财产,在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或和解协议且不侵害案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无需进入执行立案程序,由审判庭直接对接执行部门,依法扣划保全财产用于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构建“审判保全—自愿履行—权益实现”的闭环通道,实现“审判与执行无缝衔接、权益兑现快速高效”。数据显示,该机制推行以来,执前自动履行率得到提升,有效破解了“胜诉易、兑现难”的堵点难点,为辖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民生保障提供了有力司法支撑。
    “今后,我们将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更多创新举措破解司法难题,以更优司法服务回应群众期待,全力打造公正高效、便民利民的法治化环境。”尖山区法院院长孙俐兴表示。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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