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千家事,温暖万人心。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新征程中,调解既是化解矛盾的有效手段,更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关键路径。近年来,佳木斯法院依托黑土地文化底蕴,围绕定分止争工作主旋律,创新推出“东极阳光调解法”,总结提炼“三阶五步”调解工作思路,深化调解机制衔接,以体系化布局筑牢调解工作根基,用更柔性、高效、贴近群众的方式化解纷争。全市法院民商事案件调撤率从两年前的24.4%跃升至41.8%,案件申请执行率以平均3.4%的比例持续下降。调解工作成效正以可见、可感的方式逐步显现。
1.传承法治文脉,践行司法为民初心。调解的本质是“和为贵”法治文化的当代传承,更是司法为民理念的生动实践。佳木斯作为“抗联精神”红色文化与“北大荒精神”黑土文化交汇融合的集中地,凝结出团结奋进、质朴友善的民风民俗,为调解工作繁荣发展赢得天然优势。近年来,全市法院持续探索调解工作与定分止争的契合点,力争实现案件办理既解决具体利益纠纷,更修复社会关系、消融心理隔阂。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煤场场地租赁再审案件中,双方因地下沉积存煤争议历经10年诉讼,证据缺乏、责任难定。承办法官通过实地踏查、类案引路、举证释明、情感疏导四步法,既以法律规则厘清是非,又以多年合作情谊唤醒共情,最终促成调解协议达成并当场履行,解开双方多年心结。这种“法律﹢情理”的调解模式,彰显了调解制度优势,以最低成本修复社会关系,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域”的良好效果。
2.契合治理逻辑,破解诉讼治理困境。调解契合“抓前端、治未病”的社会治理逻辑。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分别明确健全社会治理体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的要求,为法院调解工作指明方向。佳木斯是黑龙江东部地区中心城市,农业、能源、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迅速。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矛盾呈现多样性、复杂性、专业性新特点,群众诉求多,调解的效果优势凸显。实践表明,调解案件当事人自动履行率达35%,大幅节约诉讼成本和司法资源。更重要的是,在开展调解过程中,通过纠纷化解能够发现社会治理薄弱环节,推动形成“预防—化解—治理”闭环机制。近年来,全市法院系统梳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金融纠纷等高发领域案例,与37家单位开展依法治市工作座谈10余次,找准社会治理的切入点,向有关单位发出100余份司法建议,推动完善行业监管和基层治理机制,从源头减少同类纠纷,实现矛盾全周期治理。
3.扎根基层实践,构建多元调解体系。调解的生命力在于顺民心、接地气,必须扎根基层、回应群众需求。佳木斯法院坚持“基层治理优先”,构建上下贯通、内外联动的多元调解体系。纵向联动建立“中院—基层法院—人民法庭—社区调解点”四级网络,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官”制度,259名法官进驻村镇,将司法资源下沉矛盾第一线,推动“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横向协同10家基层法院对接辖区综治中心,建立常态化联席会议机制,打通数据壁垒,实现矛盾信息共享、责任共担、协同化解;针对金融、物流等专业领域纠纷,联合行业主管部门设立特色调解室3个,吸纳行业专家、律师等专业力量30余人,提升调解专业性与公信力。其中,金融纠纷“诉调对接﹢在线调解﹢司法确认”模式,每年化解纠纷500余起,为群众和企业节省大量诉讼成本。
4.规范创新并举,彰显司法为民温度。提升调解质效,需坚持规范化与创新化并举,让调解既有力度更有温度。佳木斯法院严格落实人民法院调解规定,明确调解范围、程序和效力,建立调解员分级管理制度与培训体系,通过案例研讨、庭审观摩等提升调解员法律素养和群众工作能力,筑牢调解公信力根基。近年来,全市法院协助司法行政机关开展调解工作培训35期,累计培训人员1200余人次。在深化传统调解基础上,探索“类案调解”“互联网﹢调解”新模式。依托人民法院案例库,汇编6大类200余个典型案例,为基层调解员提供精准指引,委托基层组织一次性调解某高速公路收费员与企业劳动争议案183件等。通过“龙法和”云法庭解纷平台实现立案、调解、司法确认全流程线上办理,累计线上调解案件7600余件,线上调解占比达32%,让群众足不出户便可解决纠纷。推出智能化“佳法新‘枫’”车载巡回法庭,配备便携庭审设备和法治宣传资料,深入田间地头解纷、普法,打通为民司法“最后一公里”。
5.健全保障机制,营造尊法崇和氛围。调解工作深入推进,离不开健全的保障机制与良好的社会氛围。佳木斯法院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将多元解纷纳入平安建设考核,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法院推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建立调解经费保障机制,对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给予适当补贴,激励社会力量参与矛盾化解;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将调解成功率、群众满意度等纳入干警绩效考核,树立“能调善判、案结事了”导向。注重发挥典型案例指引作用,每年发布不少于10个调解典型案例、开展不少于6场普法宣传活动,广泛传播调解优势与成效,引导群众树立“解决纠纷首选调解”理念,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显著提升群众对非诉讼解纷方式的知晓率和认可度。
调解之路,道阻且长,行则将至;和谐之基,积微成著,功在不舍。佳木斯法院将始终坚守司法为民初心,扎根基层、服务群众,持续探索创新调解工作方法,让调解成为化解矛盾、凝聚人心的重要力量,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让公平正义的光辉照亮社会治理的每一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