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额以上主要债权人可推荐破产案件临时管理人;高质效推进重整案件的管理人报酬可按规定适当上浮;重整计划批准后,人民法院应当建立‘一企一档’跟踪监督机制……”12月18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川县人民法院发布《企业破产预重整、重整及财产处置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的出台,源自该法院一年前化解的一场民生危机。
府院联动争分夺秒
时间回溯到2024年冬天。
负责桦川全县64.5%供热面积的桦川协联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陷入破产困境,资产负债率高达213%,6亿元债务如巨石压顶,2.7万户县城居民、233万平方米供热面积面临断供威胁,200多个就业岗位岌岌可危。
当年11月4日,桦川县法院立案庭收到协联热电公司破产申请。
立案后,该院连夜召开紧急会议,最终确立了“保民生、稳就业、救企业”的审判思路,决定启动“预重整+简化审”机制,同步成立保供热协调小组。
随后,法院、住建局、应急管理局、民政局等8个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保供热前线指挥部”。紧急协调2000吨备用燃料;迅速联系3家备用热源企业;准备300套电暖器。法院负责法律层面的统筹协调,建立每日通报机制,向各部门同步企业重整进展,确保所有应急举措都在法治框架内推进。这种“政企协同、多方联动”的应急机制,为后续重整工作赢得了宝贵时间。
34天完成重整
2024年12月9日,桦川法院创新推出“股东借资代偿转股”方案——由原股东先行拆借5000万元支付欠款,后续转为重整后企业股权。
进入重整阶段,法院与政府部门展开深度协同。住建局共享近5年供暖管网分布图,税务局派驻专业人员协助核对企业纳税记录,金融监管部门全力推动战略投资人顺发物流公司1亿元投资落地。
在随后的7轮债权人会议谈判中,法官们采取“分组沟通”策略,最终达成“阶梯式清偿”方案:100万元以下债权1年内清偿80%,100万元至500万元债权2年清偿60%,500万元以上债权3年清偿50%,并按银行同期利率计息。这个方案既保障了小债权人权益,又为企业重生保留了空间。
清偿方案创下了34天完成重整程序的纪录,成功化解6亿元债务,盘活3.7亿元资产,保障233万平方米供热面积稳定供暖,稳住了200多个就业岗位,彰显了司法审判在服务保障民生、优化营商环境中的重要作用。
构建破产审判新范式
协联热电破产重整案被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推荐为全国“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5年度十大案件”候选案例。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桦川法院要总结经验,力争取得审理一案、覆盖一片的效果,为今后全市破产案件的办理提供思路。为此,桦川县法院制定了《桦川县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破产预重整、重整及财产处置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
“协联热电重整案的成功,源于桦川法院创新的‘三向发力’破产审判机制。”桦川法院院长吴海鹏告诉《法治日报》记者,一是创新机制建设,出台《企业破产案件程序指引》等5项制度文件,构建覆盖破产程序全流程的规范化体系,通过“预重整+简化审”模式,案件审理周期缩短30%;二是深化府院联动,建立信息交流平台,实现与各部门信息即时互通,协同解决税收优惠、土地处置等复杂问题;三是司法职能前移,构建“诊断—调解—预重整—申请”全链条服务机制,采用“维度量化评估法”精准挽救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