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法治日报》刊登刘雨茎署名文章:四维法治理念提升司法工作质效

发布时间:2025-12-24 14:58:45



刘雨茎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

    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近年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两级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在“做实为人民司法”过程中,形成了“为公正铸基、为民生护益、为法治传薪、为长治立根”的四维法治理念,以高质量司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一、铸公正之基:锚定法治核心要义,筑牢司法公信力根本

    “为公正铸基”本质上是将公平正义嵌入司法制度设计、程序规范与行为实践的全链条,通过构建权责清晰、运行顺畅、监督有效的司法权运行体系,筑牢司法公正的“制度防火墙”,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看得见、摸得着、可预期的公平正义。司法公正不仅是法律适用的技术要求,更是凝聚社会共识、维护社会秩序、巩固执政根基的价值基石。唯有坚守公正,司法才能获得人民群众的内心认同与尊崇,法治才能真正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

    巩固公正之基,要持续淬炼法院干警的职业操守与专业素养。法院干警是公正司法的直接践行者,其法治信仰、业务能力与职业操守,直接决定案件质量与司法公信力。要坚持“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建设方向,一方面,加强法院干警的法治教育与业务培训,聚焦复杂案件办理、新型法律适用等重点领域,提升其精准解读法律、化解复杂矛盾、平衡法理情理的能力;另一方面,强化职业道德约束与纪律惩戒,将“公正司法、廉洁司法”内化为法院干警的行为准则与职业自觉,让每一次庭审、每一份裁判都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唯有将制度约束与个体自觉有机结合,才能让司法公正从制度设计转化为群众可感知的实践成果,为法治建设注入不竭动力。

    二、护民生之益:坚守司法为民立场,彰显法治人文温度

    司法为民是我国司法制度的本质要求与鲜明底色,“为民生护益”深刻诠释了司法的价值所在。司法不仅是定分止争的工具,更是保障民生福祉、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司法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群众的“急难愁盼”放在心上,用司法手段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法治成为群众生活的“安全网”与“定心丸”。

    护民生之益,要聚焦群众高频需求优化司法服务供给。民生无小事,从婚姻家庭矛盾到邻里琐事争执,这些看似微小的案件,却直接关系群众的生活质量与幸福感。人民法院要主动回应群众需求,创新司法服务模式,以更高效的方法,将简单纠纷快速化解、高效办结。持续推行巡回审判、线上诉讼服务,把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延伸到“指尖上”,破解“诉讼难”“跑路远”等痛点问题。

    要守住公平底线强化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残疾人、妇女、儿童、老年人等群体的违法犯罪行为,在司法裁判中充分考量他们的实际困难与特殊需求,将人文关怀融入案件审理全过程,畅通维权渠道、降低维权成本,实现法理情的有机统一,让司法为民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三、传法治之薪:赓续文明法治脉络,培育社会法治信仰

    法治精神需要传承和弘扬,“为法治传薪”强调司法不仅要践行当下的法律规范,更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吸收借鉴人类法治文明有益成果,推动法治精神代代相传,培育全社会共同的法治信仰。人民法院不仅要做法治文化的传播者,更要做法治精神的弘扬者、法治文化的传承者。

    传法治之薪,要深挖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精华并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将“天下无讼”“以和为贵”等法治思想与现代法治精神创新性融合,让司法裁判既符合法律规定,又契合社会公序良俗、回应群众朴素正义观。要以常态化法治宣传教育培育全社会法治信仰,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常态化的法治宣传教育体系。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活动,让群众在具体案件中理解法律规定、感受法治精神。要利用新媒体平台,以短视频、直播、图文解读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法律知识、解读法律政策,让法治宣传更接地气、更具实效。要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让法治元素进乡村进社区,让群众在日常生活中潜移默化接受法治熏陶,为法治建设提供深厚的社会基础与精神支撑。

    四、立长治之根:融入国家治理大局,筑牢安全发展屏障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依托,“为长治立根”明确了司法在国家治理中的核心职能。人民法院要主动融入国家治理大局,找准司法服务的切入点与着力点,以司法效能提升治理效能,以司法治理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立长治之根,要坚守安全底线筑牢社会稳定屏障。社会稳定是国家治理的前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要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依法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违法犯罪行为。针对严重暴力犯罪、涉黑涉恶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净化社会环境。要依法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保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惩治侵权假冒行为,激发创新活力、保护创新成果。强化环境资源司法保护,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守护绿水青山、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同时,要充分发挥司法建议、白皮书、典型案例的指引作用,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制度漏洞、治理短板,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改进建议,推动相关领域制度完善,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辐射效应。

    新征程上,我们要以公正司法守护社会公平正义、以司法为民增进民生福祉、以法治传承培育社会信仰、以司法治理筑牢长治根基,充分发挥司法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让人民群众在法治建设中享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文章出处:法治日报法治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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