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孙某、杨某曾是情侣关系,因共同旅游购物产生费用一万余元,约定各承担一半。杨某支付3000元后,剩余款项因两人分手后沟通不畅一直未结清,孙某将其诉至法院。承办法官鉴于双方无线下见面意愿且案件事实清晰,提议进行线上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结合转账记录等证据核对款项性质,缓解双方对立情绪。最终,双方达成协议,杨某支付孙某4000元,孙某放弃其他诉求。阳明区法院依托全国法院移动办案办公平台生成电子调解协议,双方扫码签字后,杨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履约,这起纠纷得以妥善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