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是促进我省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反复强调“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为新时代法治护航发展指明了方向。黑龙江法院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及省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立足司法职能深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将产权司法保护贯穿审判执行全过程。近年来,黑龙江各级法院依法公正高效审理不动产纠纷案件,规范市场交易秩序,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
数据显示:五年来,全省法院不动产纠纷案件总量稳步下降,一审结案数量由2019年的15334件下降至2024年的9402件,降幅为38.69%;不动产纠纷案件审理周期持续压缩,当事人的诉讼时间成本不断降低,其中不动产物权纠纷一审案件平均结案时间由2019年的109天下降至2024年的66天,不动产合同纠纷一审案件平均结案时间由2019年的92天下降至2024年的49天。
注:图中不动产物权纠纷包含不动产登记纠纷、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宅基地使用权纠纷、地役权纠纷、抵押权纠纷等5个三级案由;不动产合同纠纷包含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抵押合同纠纷等3个三级案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