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克山县法院审结一起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刑附民案件。被告人尚某某驾车肇事造成一死一伤,面对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60万元的赔偿诉求,案件审理一度陷入僵局。
审理过程中,两名人民陪审员充分发挥调解优势,深入走访了解双方诉求,在庭审中积极释法明理。针对被告人务农为生、女儿上学的经济困境,陪审员耐心劝导被害方家属,最终促成被告人家属代为赔偿20万元,被害方出具谅解书并撤回附带民事诉讼。法院综合考虑自首、赔偿、谅解等情节,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本案充分展现了人民陪审员作为“群众法官”的独特价值,以社会视角弥补专业审判的不足,有效化解社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