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黑龙江日报》报道萝北县法院:黑龙江省碳汇司法赔偿机制新突破 首例“龙江绿碳”认购案落地

发布时间:2025-12-03 09:41:03



    近日,在省林草局的积极推动与技术支持下,萝北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案件,被告人通过认购黑龙江省区域林业碳汇产品“龙江绿碳”履行生态修复责任。此案标志着省林草局协同司法等部门构建的“生态损害-碳汇认购-价值转化-环境修复”全链条闭环机制在基层司法实践中成功落地,开创了以“龙江绿碳”认购实现生态修复的司法新路径。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为破解我省在林业碳汇替代生态损害赔偿机制建设中遇到的技术与制度难题,省林业技术服务中心牵头组织调研组赴福建省进行专题调研,系统学习了福建省在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失司法赔偿机制建设方面的先进理念、完善体系和成功操作经验。调研结束后,省林草局迅速组织技术力量,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我省碳汇司法工作的具体行动。参照福建省经验,由省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设计院起草了符合我省实际的《黑龙江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失价值量核算方法(试行)》,并成功通过专家论证,为全省办理破坏森林生态环境案件提供关键的技术依据。在此基础上,省林草局积极协同省高级人民法院等部门联合出台了《工作指引》,标志着“生态司法+林业碳汇”机制在我省正式建立。

    本次宣判的案件中,通过科学核算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失价值总量及其对应的碳汇认购数量,被告人通过在黑龙江自然和生态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认购相应数量的“龙江绿碳”履行替代性修复责任,相关费用将投入后续生态修复和森林管护。

    省林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首例案件的成功实践,验证了林业碳汇赔偿机制在我省实施的可行性。通过“龙江绿碳”认购这一市场化手段,将森林的固碳潜能转化为可量化的司法赔偿,不仅让生态破坏者承担了修复责任,更开辟了“龙江绿碳”稳定的消纳途径,加速了林业碳汇生态价值向经济价值的转换。

文章出处: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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