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人民法院报》报道全国人大代表乔文志署名文章:稻花香里看法治

  发布时间:2025-11-26 15:57:12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乡村治理法治化是其中的关键一环。多元解纷机制,如同黑土地上的春雨,润物无声,固本培元。作为一名全国人大代表和乡村企业家,我一直关注基层法治建设,多次受邀参与黑龙江省五常市人民法院的案件调解、调研走访、庭审旁听与执行见证。在这一过程中,我深切体会到人民法院正以法治之力守护这片稻香沃野,以解纷之智助力乡村善治。

    今年2月,我再次受邀走进五常法院调研。从诉讼服务中心“指尖立案”便捷服务,到院史长廊中一代代法院人的精神传承;从小山子人民法庭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生动实践,到“老法官工作室”里银发法官的耐心释法说理——每一处细节都彰显着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初心与坚守。特别是在多元解纷工作中,五常法院将“仁义礼智信”儒家智慧融入司法实践,搭建了“法庭﹢乡村贤达”“法庭﹢人民调解组织”“法庭﹢大米协会”三大调解平台,让我看到了传统文化与现代司法如何交融互补,更看到了基层矛盾纠纷如何以更高效率、更具温情的方式得以化解。

    我还以特邀调解员的身份参与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发生在秋收农忙时节,王某经营的水稻种植合作社雇佣孙某等人收割水稻,期间孙某不慎受伤。双方因赔偿问题产生争议,而孙某伤势未愈,急需资金继续治疗,案件处理刻不容缓。

    看到孙某因伤急需治疗,我首先牵挂的是他的身体状况以及后续的治疗能否及时、到位。同时,作为一名在农业领域扎根多年的乡村企业家,我更深知眼下正值秋收关键时期,“稻熟一晌”,农时不等人。这起案件的处理不仅直接影响孙某个人的权益保障,也牵动着整个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正因如此,当法官邀请我参与此案调解时,我倍感肩上责任之重,也希望能借助自己多年在农村、农业方面的经验和理解,为化解这场矛盾尽一份心力,为乡亲们做一点实事。

    调解过程中,我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将“过错责任”“赔偿范围”等法律概念转化成“哪方有过错”“需赔多少钱”等家常话,把法条拆成“人情﹢道理﹢账本”的三段论,掰着手指给双方算清“责任账”“良心账”“经济账”,以唠家常的方式厘清各方所需承担的责任。在法官的专业指导下,我协助双方明确了各自应承担的责任比例,并就赔偿金额、支付方式等具体内容进行了多轮沟通。最终,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王某当场一次性支付了赔偿款项,孙某的权益得到及时保障,合作社的农业生产也未受影响。

    案件的成功调解,让我对自身身份与职责有了更深的理解:作为一名基层代表,我不仅是纠纷的调解者,更是连接法治精神与乡村现实的桥梁。法律并非远离生活的抽象规则,而是能够在田间地头落地生根、定分止争的治理力量。在多次调研、参与调解工作后,我对进一步打造具有五常特色的“稻乡多元解纷文化”有了以下思考与建议:

    一是延伸解纷触角,织密多元解纷“一张网”。建议以综治中心为枢纽,建立“法庭﹢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行业协会”五位一体的联动解纷工作站,整合调解资源,构建纵向贯通、横向协同、全域覆盖的多元共治新格局。

    二是坚持靶向发力,打好多元解纷“组合拳”。深化“法院﹢”协作模式,与妇联共建家事调解室,柔情化解家事纠纷;与工商联共建商会调解中心,高效处理涉企纠纷,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对调解员的业务指导,组织辖区调解员参加专业培训,切实提升调解能力。

    三是完善制度体系,把牢多元解纷“全链条”。制定完善案件分流标准、调解程序衔接、司法确认流程等制度规范,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高效运转。设立专门的多元解纷中心,打造“分流、调解、速裁、精审”一体化工作平台。

    稻花香里说丰年。期待人民法院继续循着司法为民的足迹,持续创新解纷模式,将更多纠纷化解在田间地头、街头巷尾,止于未发、解于萌芽,以共建共治共享的生动实践,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向往与期待。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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