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大庆市高新区法院:“第一次打官司 示范文本真是帮了大忙……”

发布时间:2025-11-25 16:00:21



    一个夜晚,出租车司机老张在某路口撞上了小陈驾驶的轿车,导致小陈受伤,车辆损坏。经交警认定,老张负这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因对赔偿金额存在争议,小陈把老张及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诉至大庆市高新区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车辆维修费等共计5万元。

    老张收到法院送达的诉讼文书和证据材料后,扫描传票上的二维码获取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答辩状示范文本》,并按照文本的指引逐项对应填写。在“对诉讼请求的具体意见”部分,老张针对医疗费、误工费、车辆维修费分别写明了不认可的具体金额和理由。

    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重点围绕老张答辩状中提出的几点异议进行证据交换和质证。

    在小陈提供的证据无法支持其全部诉请的情况下,小陈、老张和保险公司三方达成调解协议: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险范围内赔偿小陈3.8万元,老张垫付的3000元直接抵扣。

    “第一次到法院打官司,《答辩状示范文本》真是帮了大忙!”老张感慨的说道,“案子调解得很快,法官说我写的答辩状很有针对性,直接把问题的核心指出来了,为办案节省了很多时间。对我来说,既省了请律师的钱,案子又得到了公平的处理,我非常满意!”

    为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大庆高新区法院深度推广应用“两状”示范文本。一方面通过多种方式拓宽宣传渠道,另一方面安排专人指导填写,有效帮助当事人将诉讼请求、答辩事项、事实理由转化为格式化、规范化的起诉状、答辩状,方便当事人“少跑路、快办事”。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