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新闻法治在线》报道桦川县法院:管道爆裂 商铺被泡 谁为我的损失“买单”

发布时间:2025-11-05 09:18:24


    “你看这床单泡得全废了!”“这损失谁来赔啊?”近日,桦川县一家窗帘床单店遭遇下水道反水,店内一片狼藉,面对停摆的生意和惨重的损失,店主李某一筹莫展……

    近日,黑龙江广播电视台新闻法治频道报道了桦川县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例我们一起看看是什么情况

    事情要从一根公共管道说起。李某的商铺在一楼,楼上还有四层居民住户。某天,楼上的公共排水管道突然堵塞爆裂,带着污物的废水直接涌进店里,把待售的被褥、窗帘、四件套全泡了。等李某手忙脚乱清理完污水,才在管道里找到“元凶”:一块抹布和一堆杂物。

    “好端端的管道里怎么会有抹布?”李某拿着证据找楼上住户理论,可楼上住户,没一个承认是自己扔的。有人觉得他是无理取闹,还支招让他找小区物业:“物业收了管理费,这事该他们管!”

    可找物业也没得到解决。李某说,他曾给物业7天时间协调业主赔偿,结果半个月都过去了,依旧杳无音信;物业则辩解,工作人员去住户家沟通时,要么没人开门,要么被骂了出来。双方互相推脱,无奈之下,李某只能把楼上四户居民和小区物业一起告到了桦川县人民法院。

    庭审现场,法官明确介绍了民法典相关规定:对于找不到明确责任人的高空或管道侵权,应由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共同责任。结合案件细节,法官进一步释法:管道堵塞的主因是抹布和杂物,楼上四户作为管道使用人,无法证明自己无责,需承担主要责任;物业作为管理者,没尽到日常维护义务,也要承担次要责任。

    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楼上四户共同承担80%的损失,物业承担20%,李某也主动放弃了部分财产损失的索赔,这场纠纷总算有了结果。

    其实在老旧小区管道堵塞、漏水引发的邻里矛盾并不少见,这次的案例也给大家提了个醒,邻里相处难免遇到问题,互相推诿只会让矛盾升级,依法依规、各担其责才能让“远亲不如近邻”的温暖延续。

文章出处:新闻法治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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