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一要二统三抓实”工作思路,以破产审判机制改革为发力点为林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司法动能。
在完善企业救治机制方面,出台《关于破产重整企业回访机制的工作规范(试行)》,建立常态化重整企业回访工作机制。针对小微企业破产保护需求,制定《小微企业破产案件审理指引(试行)》,通过优化审理程序、简化工作流程等举措,为小微企业退出市场或实现重整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路径。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出台《破产企业环境权益处置工作指引(试行)》,明确破产程序中环境权益的处置规则和要求,为提升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