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哈某公司2000余万执行款到账后,因与申请执行人就税款金额存争议,陷入“逾期缴税恐失信、贸然缴费难认同”的两难。
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主动破局,一方面对接税务机关,明确“8月15日前不缴税将按日产生滞纳金且无法干预”的关键信息;另一方面反复沟通双方,平衡权益诉求。
法院协调企业先将执行款全额提存至法院账户,推动申请人同意先行缴纳228万余元税款,后续再解决争议。此举既为申请人避免额外损失,又保住企业纳税信用、保障其正常经营,彰显法院以司法力量守护企业“信用基石”的担当,实现“保障权益、守护税收、助力经营”多方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