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不用鉴定就能把纠纷解决,谢谢法官!”拿到赔偿款的那一刻,小宇的爸爸紧紧握住法官的手,激动地说道。这场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索赔纠纷,在法院的巧妙调解下,于司法鉴定前便圆满化解,让双方当事人免受“二次奔波”。
事情要从几个月前说起。某天傍晚,某公司职工张某骑着摩托车下班途中,与骑自行车回家的学生小宇发生碰撞。剧烈的撞击使得自行车车架严重变形,摩托车也多处刮擦,小宇倒地后无法起身。随后,小宇被紧急送往医院,经诊断为腿部骨折,需要住院手术治疗。
住院期间,小宇的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费等开支不断增加,而双方就赔偿问题的协商却陷入僵局。小宇爸爸认为孩子无辜受伤,耽误了学业,后续还需康复治疗,张某应赔偿各项费用,张某则认为小宇爸爸要求的赔偿金额不合理。多次协商无果后,小宇爸爸以小宇为原告,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各项损失共计7万余元,并申请法院对小宇的护理期限、伤残等级进行司法鉴定。
案件受理后,法官经仔细查阅卷宗,了解到双方争议的核心在于赔偿金额,若按正常程序推进,需先完成司法鉴定,再开庭审理,整个过程至少需要数月时间。“小宇受伤已经够闹心了,纠纷能早一天解决,这一家就能早点回归正常生活。”想到这,法官决定在司法鉴定阶段提前介入,尝试组织双方调解。
起初,调解并不顺利,小宇爸爸情绪激动,“孩子那么小,手术完还得带着器具,行动不便耽误学习不说,遭多少罪!”“我就是个打工的,没有那么多钱,3万是我最大能力了!”面对双方的分歧,法官先耐心安抚双方情绪,表示共情,随后分头与两人交流。面对小宇爸爸,法官表示非常理解孩子受伤家长心疼的心情,然后耐心解释诉讼程序的时间成本,引导其从解决问题出发,理性索赔。对张某,法官则耐心释法,从法律角度劝说其积极承担应尽的责任。
为了让调解更具说服力,法官还结合类似案例,向双方释明同类交通事故中赔偿金额的合理范围。经过法官融情于法、情理交融的调解,双方的态度逐渐缓和。几轮沟通下来,张某最终同意赔偿小宇3万余元,并承担案件的诉讼费用,小宇爸爸也接受了这一赔偿方案。双方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张某通过微信转账,将赔偿款及诉讼费全额支付给小宇爸爸。
拿到赔偿款,小宇爸爸终于如释重负。这场纠纷,在司法鉴定前画上了圆满的句号。此次调解,不仅为当事人减轻了诉累,更用温情化解了矛盾,用实实在在的司法服务做到了 “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