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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日报》报道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法院:判罚资金助力杜鹃生态复苏

发布时间:2025-10-15 15:14:10



    曾因“干枝泡水开花”走红的野生兴安杜鹃,因过度采摘数量锐减,2021年9月被列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此前,田某等三人因非法采集售卖该植物,被大兴安岭新林区法院判处支付生态修复费27885元及固碳经济损失13709元。

    今年3月,其中27885元修复资金划拨漠河市林业局,用于兴安杜鹃专项修复。林业技术员在6.1967公顷修复区内补种幼苗、搭建防风遮阴设施、护理病弱植株。10月,法院联合多部门验收,见幼苗挺立、植株繁茂,核查存活率等指标后确认项目达标。

    如今,“增绿即增优势,护林即护财富”理念落地,新林区法院借此深化与林业部门合作,构建生态治理协同网络,为大兴安岭生态安全及碳汇能力提升注入司法力量。

文章出处: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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