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笔钱我要了十几年,没想到法院三个月就帮我要回来了!”在塔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陈某用颤抖的双手接过31万元转账凭证,眼眶湿润。
2012年至2013年期间,陈某与大兴安岭某建筑公司多次签订承包协议。在工程结束后的八年间,建筑公司陆续支付了95万元,但剩余的30多万元却一直拖欠。陈某多次催要无果,最终于2025年诉至法院。接到这起劳务合同纠纷案,执行局法官一方面通过网络“总对总”查控系统对被执行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财产状况进行全面调查。另一方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充分听取企业面临的困难,经过多次组织双方沟通、协调、调解,最终企业主动付清了全部欠款及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