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500多块钱能买我大半个月的药!”前不久,65岁的张霞在收到借款纠纷二审胜诉判决的第8天,手机弹出法院的汇款通知,558.39元诉讼费原额退回。这位起初“没想到打官司还能退钱”的老人,在给承办法官的电话里难掩激动。这是双鸭山市率先推行胜诉“无感退费”机制后,受益群众的一个缩影。作为全省首家探索该机制的城市,双鸭山市为全省提供了可复制的实践样本。
此前,双鸭山市在司法服务中发现,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在诉讼过程中,常面临“不了解退费规定”“遗忘申请退费”“退费流程繁琐”等难题。企业案件标的额大,退费需在案件审结后再次提交材料、反复跑法院,耗时耗力;老年群体、困难群众对退费规定不熟悉,即便胜诉也易遗忘退费。
针对这一“急难愁盼”,双鸭山市主动对标先进地区经验,结合本地司法实际探索解决方案,复制推行胜诉“无感”退费举措,成功将“胜诉退费”从“群众跑”变为“法院办”,以制度创新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在此基础上,经省营商环境局统筹指导,最终形成“源头确认—系统赋能—自动退付”的三步工作法,为全省机制落地提供了可复制的实践经验,目前,该项创新已入选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局创新实践案例汇编。
“我们的核心思路就是把工作做在前面,让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双鸭山中院立案庭庭长杨志超介绍,在机制落地过程中,双鸭山市着重在“减环节、提效率”上发力。立案时,立案部门主动做好法律释明,指导当事人通过线上或线下途径如实填写《胜诉退费确认书》并签名,从源头明确退费意愿与账户信息;流程中,当事人线下递交纸质确认书后,工作人员即时将银行账号信息录入法院“一张网”系统,并扫描材料归入电子卷宗,账户信息变动可随时更新;待法律文书生效,法院无需当事人再提交任何申请材料,直接依据系统内信息通过线上转账完成退费,并实时发送短信提醒,实现“判决生效即退费,当事人零跑腿”。自2024年6月全面应用该机制以来,双鸭山市已累计退费4039笔,金额达1621.84万元,高效服务获得企业群众一致好评。
“无感退费”不仅惠及普通群众,更成为企业节省成本的“及时雨”。2024年11月,某银行因借款纠纷将三家企业诉至双鸭山市尖山区法院,立案时同步提交了《胜诉退费确认书》。当年12月判决生效后仅3天,银行便收到127565元退费,“以前退费要再申请、再交材料,太浪费时间,现在真的‘无感’又高效!”银行相关负责人感慨道。即便在二审案件中,“无感退费”同样顺畅。2025年1月,某建设公司就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上诉至双鸭山中院,立案时提交的退费确认书被同步录入系统。4月收到二审判决书的第三天,公司便收到中院与基层法院退还的两笔23570.73元诉讼费,“这才是服务民营企业落到实处!”公司专门致电承办法官表达感谢。
在省营商环境局的推动下,“胜诉即退费、零跑腿享服务”的机制已在全省范围内逐步落地,为更多企业群众带来便利。截至目前,全省通过“无感”方式办理的胜诉退费已超7000笔,金额突破3100万元。这一举措不仅大幅提升了企业群众的司法体验感与满意度,更以“减流程、减时限、减成本”的实际行动,为我省法治化营商环境注入新动能,让司法服务既有“力度”,更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