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高气爽,稻浪千重,一望无际。
沉甸甸的稻穗翩翩起舞、成群结队的农机不断穿梭、颗粒饱满的稻谷散发阵阵清香……放眼望去,黑土地上好一派丰收图景,农户们正在为中国式现代化的美好未来忙碌着。
阡陌纵横间还有法治身影,黑龙江法官走进田间护航丰收景象,为当好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筑牢法治根基。
黑龙江省绥北法院庆阳法庭干警来到田间回访案件当事人,讨论案件履行情况并查看农作物长势。
黑龙江省拜泉法院执行法官在执行现场了解农作物收割事项。
第八个“中国农民丰收节”当天,黑龙江省红兴隆法院干警深入农田开展“法治庆丰收”普法活动。
背对背调解“翻地”风波
今年9月23日是第八个“中国农民丰收节”。当天,绥北人民法院庆阳人民法庭法官亓广义在稻田边找到了老陈,顺手接过他手里的镰刀帮忙收割:“秋收了,我们来看看大家的收成咋样。”老陈擦了擦汗说:“今年水稻能大丰收,多亏了亓法官把翻地的事解决了,要不误了农时,还不知道得损失多少呢。”
2023年初,老陈把自己承包的100多亩水田转包给艾某,协议约定艾某在承包期间要完成秋收后的翻地工作,若违约,则按约定支付雇车费。怎料艾某始终未履行协议,老陈多番催促后别无他法,便于2024年11月来找法官“评评理”。
“眼见为实,明天咱们去地里看看!”到了现场,亓广义发现没翻的地块硬邦邦的,翻好的地块松松软软,界限分明。但双方坚持不调解,亓广义只能开庭审理。
开庭当天,亓广义发现双方提供的证据都存在明显缺陷:老陈无法证明土地交接时的具体状况以及翻地费用的法律依据,艾某也无法完全免除其承包期间的责任,且难以认定水井损坏的责任。
当时正值秋翻地的关键时期,延误时机可能影响春耕,进而影响秋收。但双方积怨较深,亓广义便采取更有利于化解矛盾的背对背调解方式。
“没翻地确实是你的过错,水井损坏也没有有力的证据证明。”
“自己的土地错过最佳时机,损失的可不止这点儿翻地钱。”
在亓广义的调解劝说下,二人最终达成了和解:艾某一次性支付老陈翻地费用4500元,老陈自愿放弃关于水井损坏赔偿和电费的诉求。
一纸调解书终于让“翻地”风波握手“翻篇”。田地里,老陈捧起一把稻谷,脸上洋溢着丰收的喜悦。
在盛满中国粮食的北大仓,像老陈这样的“翻地”风波频发。针对秋收期间涉农纠纷,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持续开展“司法护农·保秋收”专项行动,为群众提供车上法庭、田间法庭、夜间法庭等便民司法服务,守护百姓“粮袋子”。
“司法方程式”换回万亩良田
身后是新排水渠,流水潺潺向远方;身前是稻谷飘香,喜开秋收“第一镰”。看着杏山涝区骨干治理工程的最新成果,大庆市肇州县杏山乡的村民终于走出了“年年种”却“年年淹”的困局。
2023年5月,老王和19户乡亲将某企业告上法庭:“企业修的道路阻断了排水通道,雨水排不出去,不找你们找谁?”企业代理人据理力争:“我们建设手续齐全,降雨量超出设计标准是天灾,不能什么都让企业背锅。”
专业法官会议认为,个案判得再公正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定分止争,必须从根本上寻求突破。
数据显示,黑龙江省肇州县人民法院近3年共受理涉涝诉讼570余件。为厘清涝灾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法官苏雨佳带领办案团队对涉诉土地进行多次现场勘察,同时邀请水利专家参与法庭调查。专家根据航拍图分析,超标准降雨是导致涝灾的主要因素,现有排涝体系不完善、工程不配套是造成损失扩大的次要因素。
调查结果出来后,某企业表示愿意赔偿,但希望彻底解决水淹地问题。
随后,肇州法院启动测量受淹面积、评估减产损失、核算赔偿数额、溯源水淹成因四项鉴定工作。经过多次开庭审理和反复研讨,首批水淹农田案件判决终于下达,赔偿款陆续打入了水淹地农户的账户。
“法院是真的把咱们的事放在心上了。”农户终于松了一口气。
要案结,还要事了。办案团队调研后,分别向县政府和企业发出司法建议,建议政府治理杏山涝区、完善排水体系,建议企业加强对排水沟渠的疏通管理。
县水务局负责人对此印象深刻:“法院不仅准确指出实质问题,更提供了可操作的解决方案。”
研判后,肇州县委、县政府迅速将司法建议内容纳入杏山涝区骨干治理工程总体部署。2023年10月,总投资12.21亿元的杏山涝区骨干治理工程获国家批复正式启动,243.78公里骨干沟渠紧锣密鼓推进,447座崭新水利设施加速建设,农田排涝标准提升至抵御五年一遇暴雨。
今年秋天,工程基本竣工。“沟通了、水顺了,再也不用整宿睡不着觉了。”乡亲们的脸上洋溢着笑容,静待丰收。
从一纸诉状到批量审理,从司法建议到治理工程,肇州法院用惠民纾困的“司法方程式”帮助农户摆脱了“年年涝”,迎来了“年年丰”,将司法为民写在了115万亩良田中。
“活封活扣”解心结
9月的黑土地上,连片玉米遍地“金”。眼看着闫某的300亩玉米喜获丰收,但孙某、荀某对于能否顺利拿到执行款,心里还是没有底。
3年前,闫某因扩大玉米种植规模,向好友孙某、荀某借款25万元。但因玉米行情连续两年波动,还款期限届满时,闫某早已捉襟见肘。孙某、荀某多次催讨无果后诉至拜泉县人民法院。案件于今年6月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局局长周欣航带队核查财产时发现,闫某名下仅有300亩玉米地,再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
“那25万元就打水漂了?”孙某、荀某又着急又无奈。
“我不是赖账!我实在拿不出钱,你们也不愿要我的玉米地!”闫某也不服气。
“这可是农户的‘生命线’!采取‘死封’或拘留措施,玉米无人管护必然减产,双方利益都受损失。”周欣航看着仅剩3个多月就能收割的玉米,当即意识到“活封活扣”才能实现双赢。
周欣航为孙某、荀某详细解答了“活封活扣”措施的好处,并表示将全程监督玉米收卖情况;同时向闫某规定了“活封活扣”方案,不限制浇水、施肥、防治病虫害等正常田间管护,但禁止私自变卖或转移玉米,秋收后销售款优先用于清偿债务。
3人一致同意。
丰收季如约而至。闫某提前3天把收割机调度单和收购报价单送到法院。收割当天,孙某、荀某见证了玉米收割、过秤、装车的每一个环节,周欣航和同事全程监督。当最后一车青储驶离田地,收购商与闫某结算后,当场将25万元货款转入法院专户。
孙某、荀某顺利拿到执行款后,专程到法院送锦旗。3人合影时相视而笑。
周欣航很是感慨:“执行工作要‘量体裁衣’、因案施策,涉农案件更是如此,为群众的实际困难找出路,黑土地才能更宜居宜业,乡村才能更和美。”
近年来,拜泉法院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涉农执行案件中的粮食作物、农机具等生产资料优先采用“活封活扣”方式,仅今年上半年以该方式执结的案件就有25件,实际履行到位17件,到位金额16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