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绿就是增优势,护林就是护财富。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落实省法院部署立足林区实际,以三项举措构建生态司法保护新格局,守护“八万里兴安绿”。
挺膺审判职能,织密生态保护网。聚焦环境资源类案件,2023年以来加大环资审判力度,严惩非法毁林盗猎行为;与林业和草原局专员办签订共建协议,梳理近五年裁判文书,推动林地回收与植被恢复监督,破解“判后修复难”。
创新保护载体,打造矩阵体系。依托生态区位优势,打造南瓮河湿地等四大生态司法保护基地,构建呼玛河全流域保护带,实现“点上筑基、线上联动、全域覆盖”。
深化联动协作,构建闭环机制。联合九家单位印发监管办法,形成“审判-赔偿-修复-监管”链条;2023年至今,四家法院联动开展增殖放流,累计投放鱼苗283.6万尾,巩固修复成果。下一步,该院将锚定“绿色龙江”建设,以更实举措筑牢北方生态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