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这三万块钱不仅是我的‘救命钱’,更是公平正义的体现!”近日,朱先生专程来到绥阳人民法院东京城人民法庭,将一面写有“热情为民办实事 先行调解暖人心”的锦旗交到法官手中,以表达对该法庭为其一次性获得最大限额赔偿款所做努力的谢意。
时间回溯到7月9日,东京城人民法庭接待了前来起诉的朱先生。原来今年3月的一天,被告小辉(化名)驾驶车辆与朱先生发生剐蹭事故,致朱先生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小辉负全部责任。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先行给付朱先生的1万元保险金不够用于治疗的开销,故朱先生将小辉及保险公司一并诉至法院。
这个案件本身并不复杂,但在了解案情的过程中,办案法官得知朱先生患有重度肝硬化且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多年的肝病治疗几乎用光了朱先生的所有积蓄,这次交通事故更令其生活雪上加霜。为切实维护朱先生的合法权益并解决其面临的困境,法官决定秉持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办案原则,启动先行调解程序,委托特邀调解员组织三方沟通协商。
调解室里,承办法官和调解员先是语重心长劝说小辉,指出这次交通事故责任在小辉。朱先生这种情况要是治疗拖下去,病情加重,后续的麻烦会更多。法院调解不是让他额外掏钱,而是和保险公司一起,尽快给朱先生一个合理的赔偿,让朱先生能安心治病。希望小辉能一起跟保险公司沟通,争取找到一个三方都能接受的方案。“我投保了第三者责任保险,这个赔偿款保险公司应该能全额理赔。我同意一起找保险公司聊聊。”听了法官和调解员的话,小辉说道。随后,法官拨通了保险公司的电话,详细说明了朱先生的家庭状况和现实困境:“朱先生患有重度肝硬化,没有稳定收入,眼下治疗费用即将中断。保险公司的宗旨也是保障投保人权益、帮助受害者解决困难,现在朱先生急等着这笔钱救命,你们是否可以考虑一下他的特殊情况,为其申请最大赔偿限额的一次性赔付?”
经过法官情理法交融的不懈沟通,保险公司表示理解朱先生的急迫需求;并向上级公司提交了最大赔偿限额的一次性赔偿申请。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达成协商赔付调解协议,保险公司在之前先行给付的1万元基础上,又一次性将最大赔偿限额3万余元支付给了朱先生。本案以最小成本、最高效率、最优方案促成了纠纷化解。
“群众情况要知底,问题症结要究底,矛盾化解要彻底。”这是绥阳人民法院东京城人民法庭坚持和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运用多元化司法手段,为当事人提供高质效、低成本解纷服务的法宝和底线,也正是这“知底、究底和彻底”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