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黑河中院:创新“双向筛查+分类处置”机制 破解“僵尸企业”清退难题

发布时间:2025-09-09 09:57:35



    法者,治之端;文者,道之魂。黑河法院以文化为笔、以品格为墨,不断加强新时代龙法“文化铸品”十项建设,充分展现全市法院在“忠诚、团结、理性、职业、良善、担当、务实、清廉、健康”十项品格建设中的生动实践。专栏以“北疆法韵”为基,铸就“一院一品”独特风景,通过典型案例、干警风采、文化故事等多元形式,呈现黑河法院人以更加丰盈的人物品格雕琢司法匠心,以法治文化精神守护北疆沃土的万家灯火。

    为深化营商环境改革,有效清理长期占用市场资源的“僵尸企业”,黑河中院与黑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紧密协作,在2023年联合推出经营异常企业公益清算强制退出机制的基础上,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实施为契机,进一步拓展制度路径,创新建立“双向筛查+分类处置”工作机制,显著提升市场出清效率和法治化水平。

    一、制度创新:从公益清算到强制注销的法律衔接

    2023年,黑河中院与市市场监管局共同会签《关于推进经营异常企业公益清算强制退出的实施意见》,首次明确以市场监管部门作为申请主体,启动强制清算程序,帮助多年停业未经营的企业依法退出市场。

    随着2024年7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正式施行,其第二百四十一条明确规定了公司登记机关可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施强制注销,为企业退出提供了民事法律依据。黑河两地部门迅速响应,联合出台《关于协同推进“僵尸企业”出清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原先单一清算退出机制扩展为“强制注销”与“强制清算”双轨并行,实现制度升级与程序优化。

    二、机制构建:“双向筛查+分类处置”实现精准识别与高效处理

    双向筛查,夯实数据基础。市场监管局依托企业登记信息、年报公示、行政处罚等数据,筛选出长期停业未经营、吊销未注销超过3年的异常企业,建立动态“僵尸企业备选库”。法院则利用审判管理系统,核查这些企业是否已进入破产程序、是否存在未结诉讼或执行案件。两部门定期交换数据、比对信息,精准识别出两类处置对象。

    分类处置,畅通退出路径。对“无经营、无负债、无诉讼”的企业,由市场监管部门直接依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一条,强制注销,大幅压缩退出时间和成本;对仍需清算的企业,则依照第二百三十三条,由市场监管部门或利害关系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确保程序规范、债权债务清晰处理。

    三、实践成效:案件高效办理,市场活力有效释放

    自2025年黑河市全域推广该机制以来,已对1589户经营异常企业进行精准筛查,最终确定拟强制注销企业390家,实现“零成本、高效率”退出。其余符合强制清算条件的企业中,85件进入强制清算程序,法院实现“申请异议期满即立案”,全部案件均通过线上方式一次性完成公告发布、债权申报程序,目前85件强制清算案件已全部高效审结。

    这一创新机制不仅显著缩短了企业退出周期,降低司法和行政成本,还有效释放了生产要素,避免资源闲置和市场混淆,为优化区域营商环境和促进经济良性循环提供了有力支撑。未来,黑河法院将继续完善企业退出全链条机制,为全国类似地区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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