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鹤岗工农法院判决校园餐掺假案
发布时间:2025-09-01 14:36:35
近日,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判决一起校园餐掺假案。经查,某公司向鹤岗市20所学校供应的96份标注“糖醋龙利鱼”的餐食,实为单价每公斤14.5元的巴沙鱼,且进货凭证直接将巴沙鱼标注为龙利鱼,暴露企业食材查验重大疏漏。
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该行为违反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处以没收原料、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某公司因不服该处罚,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认为市场监管部门处罚合法,故驳回该公司诉讼请求。
文章出处:法治日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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