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伊春市乌翠区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案件。一场惨烈的车祸,夺走了轿车驾驶员的生命,其副驾驶乘客亦不幸罹难,后排乘客受伤。交警认定轿车驾驶员负主责,大挂车负次责。更令人揪心的是,逝去驾驶员的孩子刚满两个月。一个幸福的家庭,瞬间崩塌。法律是明晰的。大挂车的修理费由保险公司理赔,但其主张的停运损失作为间接损失,依法应由侵权人赔偿。这意味着,刚刚失去丈夫、儿子、父亲的孤儿寡母和老迈父母,可能还要背负债务。定分的根本在于把止争落到实处,承办法官告诉自己:职责不仅是裁决,更要寻求最优解。法官通过融入真情、拉近感情、互换心情,以共情换共鸣,引导当事人之间充分体谅和尊重,站在对方当事人角度看待问题。最终,货车车主主动提出放弃停运损失索赔,保险公司也承诺尽快赔付修理费,三方达成和解,并签署调解协议。这不仅仅是了结一桩案件。货车车主展现的社会责任如同暖流,保险公司的担当撑起了保护伞。他们用行动,为这个绝望家庭的命运裂缝,投下了一道温暖的光。这光,是理解,是善意,更是司法调解所能激发的社会和谐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