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最高人民法院在黑龙江召开环境污染犯罪司法解释修改工作调研座谈

发布时间:2025-08-18 10:37:32



    8月15日上午,时值“两山”理念提出二十周年和第三个“全国生态日”之际,最高人民法院环境污染犯罪司法解释修改工作调研座谈活动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举行。最高人民法院环资庭庭长吴兆祥出席并主持会议,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生态环境部等中央部委有关同志,特邀专家学者,以及江苏省、江西省、广东省、浙江省、河北省、山东省、黑龙江省法院系统环资条线代表20余人参加调研座谈。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一级高级法官郑颖辉在致辞中介绍了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和黑龙江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发展情况,并对最高人民法院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以及中央部委、兄弟法院、专家学者代表的莅临指导表示热烈欢迎和诚挚感谢。

    最高人民法院环资庭副庭长田心则总体介绍了环境污染犯罪司法解释的修改背景、过程、目的等,并就修改条款逐条进行解释说明。与会代表结合本单位部门职能实际、司法解释实践情况和典型案例,就司法解释实践应用中遇到的新问题,亟须完善补充和修改的规定进行深入探讨,围绕修改条文逐条分析、认真研究,并提出意见建议。

    最高法院环资庭庭长吴兆祥在总结发言中指出,本次调研座谈会围绕司法解释修改工作进行了深入研究讨论,充分听取和总结了与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取得了丰硕成果。会后,将继续对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研究,并充分吸收采纳,加快推进司法解释修改进程,切实提升环境司法保护水平,确保司法解释修改工作效果更加符合社会需求和实践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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