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伊春市友好区人民法院执前妥处一起抚养费与探望权纠纷,让未成年幼儿感受到父母的爱和温暖。王某与张某婚后育有一子田田(化名),因双方感情不和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离婚协议,田田由母亲王某抚养,父亲张某每月给予抚养费1600元,张某可随时看望孩子。而张某仅在2024年给付1万元之后,就不再履行,王某遂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了解到张某不履行的原因是王某多次拒绝、阻挠其看望田田,张某心生怨气。执行干警通过与双方进行多次沟通,阐明亲情、金钱对孩子生活和身心健康成长的重要性以及不履行法院生效文书的不利后果,最终张某当场给付了1.9万元抚养费,并就后续抚养费支付和探望权行使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