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畔,木亭临江。盛夏的一场特殊调解在漠河市北极村江畔展开。漠河市人民法院北极人民法庭庭长张丹丹将国徽置于石桌,为刘某与周某这对因十年租金反目的同乡“搭台说和”。
2015年,刘某承包工程时向周某租赁吊车,欠下5000元租金,一拖近十年。周某催款无果诉至法院,张丹丹认为“乡里纠纷宜解不宜结”,便将调解现场搬到曾见证二人合作的江边。“当年周大哥优先把稀缺吊车租给你,这份情不能忘。”张法官以“唠家常”唤起回忆,又点明法理:“拖欠十年,利息快超本金了,既伤感情也违法律。”最终,刘某承诺年底还款,周某自愿放弃利息,两人握手言和。
这场江畔调解,是北极法庭践行“枫桥经验”的缩影。他们将法庭搬进山水间,用乡情融坚冰,让司法为民的温度,随着悠悠黑龙江水浸润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