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得感谢咨询岗位崔法官,是她让我第一次到法院打官司变得不再陌生,并帮助我不到20分钟就立上了案 。没有她的指导,我都不知道该如何是好。”6月16日10时,第一次到法院要起诉他人拖欠劳务费的赵某说。
这是让胡路区法院落实咨询轮换机制又一缩影,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该院针对年轻法官特别多而审判经验不足的现实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并在调研的基础上创立了咨询岗轮换工作机制,在立案庭设立了咨询轮换岗,以此来增强年轻法官群众感情,提升年轻法官司法能力,提供出更优质的司法服务,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更便民,司法更惠民。
创建咨询岗轮换工作机制是为了更方便百姓诉讼,让更多年轻法官沉下去,接地气,零距离接触当事人,提升做群众工作的方法与技巧,提升化解社会矛盾工作能力,让司法更好体现民情与民意,该机制规定全院45岁以下的法官每人值周轮流兼任。
为使这一机制得以有效运行,使其常态化,该院规定在兼任期间,不安排排期开庭,使咨询岗位人员时间上有保障;实行咨询记录制度,由咨询岗法官在统一的记录本上记载自己接待和帮当事人解决问题的情况,并作为法官业绩考核的一部分,以此鞭策咨询岗法官工作的积极性;非审判岗位法官也要值岗。为使宣传调研、政工等非审判工作更好地服务审判,该院实行45以下法官全部轮流制,没有例外,从而有效地提高综合岗位法官写作视野和素质;为更好服务来访群众,让百姓能更容易看得见便民,该院把咨询岗前移,由在办公室内搬到室外,主动上前、热情服务来访人员;服务群众诚恳周到全面。该院规定接待态度要诚恳,积极按照本院相关程序进行解答,重点解答,全面服务,但不得对具体案件发表言论,不能解答具体法律适用,涉及其他案件承办人,应负责帮助联系相关法官。
自从咨询岗轮换机制以来,每周都有新的法官走上咨询岗,每天都有法官在该岗位上热情工作的身影。实施近三个月,接待来访者共计2700余人,解答法律问题1600余个,帮助联络法官1400余次,引导当事人高效立案240余件,化解当事人纠纷160余件。与此同时,年轻法官出现了朝气,工作作风实现了新转变,热情真诚成为了他们工作的态度,服务意识成为了他们工作的思维,司法为民成为了他们工作的动力,群众工作能力明显提升,社会矛盾化解更加圆满,有效维护了辖区社会和谐稳定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