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人民法院报》:黑龙江明水 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发布时间:2025-08-05 10:14:36



    近年来,黑龙江省明水县人民法院兴仁人民法庭利用身处基层前沿一线的优势,落实省法院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群众看得见、能感受的方式,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取得良好成效。

    该庭通过“村调解委员会﹢村调解员”模式,就地化解在村内发生的纠纷,以“妇联调解室﹢人大代表调解室”模式,化解在镇内发生的纠纷,用“‘龙法和’﹢四所一庭一中心”模式,合力化解复杂矛盾纠纷。同时还通过开展无讼村屯创建活动以及发出司法建议的方式,积极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今年以来,在该庭辖区内,由村调解员化解各类纠纷70件,占案发总数的59%,妇联调解室调解案件49件,调解成功45件,通过回访婚姻家庭有16件矛盾纠纷和解。用“龙法和”小程序及时调解交通肇事纠纷及其他案件41件。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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