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冈县人民法院柞岗人民法庭在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中,引导当事人就赔偿款达成和解协议,促进当事人当庭履行,不仅兑现了胜诉权益,更从实质上化解了矛盾纠纷,彰显司法温度与智慧。
原告王某某发现自家玉米田被水淹泡后,立即找寻原因,发现农田旁排水沟一段落被填平,是被告史某某所为,究其原因是被告承包修建本村水沟时为干活便利让钩机通行将其排水口填平,阻碍了水沟水流无法正常排放,至水沟里的水位升高流水外泄,流向原告承包田,至其原告承包田15亩地玉米苗被淹泡造成损失。原被告协商未果,诉至法院,希望依法裁决。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查阅卷宗,及时联系双方了解案情,判断是否有调解可能。由于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法庭调解工作陷入僵局,承办法官随后进行开庭排期,希望双方缓和激动情绪,就案件事实解决矛盾。庭前原被告双方律师到场,承办法官再次进行耐心细致地调解,并联系原被告所居住村委会共同协商解决此案,就案涉土地损失原被告双方各退一步,最后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当庭给付原告6000元赔偿款,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最终案结事了。